巴中市各位领导:
关于平昌县博雅国际小区前期物业公司(博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乱收费及服务严重不达标的问题,请查处,还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博雅国际小区现收费标准,本小区前期物业公司按照巴价费(2008)80号文件收费价格,本小区为三级物业服务标准,小区实际收费为电梯住宅1.1元/月/平方米,多层住宅0.7元/月/平方米,商业1.5元/月/平方米,根据平昌发改(2013)51号文件上明确批示,收费标准暂定预收物业管理费为1.1元/月/平方米,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待配套设施完成后(即交房时间)向县发改委重新申请并核发正式收费标准。预收费许可证有限期为2013年4月至2015年4月。川发改价格(2015)704号文件定价目录第六条也明确(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授权定价),但一直未看到相关的正式收费文件的公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那么根据发改委文件提出疑问:1.多层住宅三级物业标0.7元/月/平方米,商业1.5元/月/平方米。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是否收费合法。2.高层住宅1.1元/月/平方米根据政策物业属于前期服务,应该重新核价,至今没有新的收费文件,收费依据是否收费合法。同时2018年10月13日博雅国际小区依法成立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委会多次要求物业签订合同并重新核价,至今不予理睬没有签订新的物业合同,始终认为自己是前期物业,不愿意受业委会约束,业务会的两个叛徒王三良、赵大专也倒向物业公司。听说业委会主任遭受到威胁,口头申请辞去业委会主任职务,但是居委会在没有征求其他委员的情况下把王三良任命临时业委会主任,是否符合要求,一个小区主要负责人让一个写字都困难的人来做领头人,华严社区居委会是否欠考虑同时也并未在小区公示,业主不认可临时主任,请求原主任主持业委会工作。
二、交房时根据购房合同约定本该由开发商交房时出具房屋质量验收表验收合格后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但是并非如此,而是物业公司直接一手交钱一手交接钥匙,在交接时要求业主签订一大堆的文件,没有做到公平、自愿的原则,并收取一些没有相关批复文件的费用,如:垃圾清运费、装修服务费、装修保证金,并未做到亮证收费的原则,同时收费只开收据拒开发票,直到2020年8月有业主知情交纳费用后必须开票去找物业公司后物业公司才要去求拿收据换票,之前这么多年是否涉及偷税漏税的情况。也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
三、公共设备设施损坏严重,如:小区网球场地设施损坏、地坪损坏,大面积绿化未修复、小区喷泉设备损坏、生活水管严重腐蚀、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工作,各通道防火门损坏严重。物业公司提出动用维修基金来修缮设备设施,请问相关单位是否该动用维修基金来修缮。
四、小区电梯从入住至今才6年,隔三差五就坏,业主苦不堪言,是电梯质量太差还是技术管理严重缺失,有时候看见业委会倒向物业个别委员出来解释说这坏了 那坏了,可是更换后故障还是依旧,到底是不是这个零件坏了。从未向业主或者业委会领导报告。
五、小区停车场、电梯、幼儿园坝子等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至今没有给业主公示一下开支和收支情况,业委会是否严重失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物业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全体业主的利益,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
六、物业公司多次在协调会上威胁上级领导提出2020年年底撤场,业委会在9月启动重新选聘物业工作,前期物业公司出面阻挠,业委会多次请求居委会领导协调解决,居委会知晓后也没有出面解决,而是跟物业公司一道商量怎么阻拦选聘工作停滞。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完全没有按照前期物业规定的三级物业服务标准履行合同,严重违约,违返《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在先,导致业主的财产受到损失业主利益受到损害,强烈要求前期物业对小区损坏的设备设施修缮并撤场,由小区业委会在街道办的监督指导下合法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还小区业主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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