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203井区储量评价井开发配套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泸203井区储量评价井开发配套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现对泸203井区储量评价井开发配套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泸203井区储量评价井开发配套地面工程 (2)建设单位: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内江市隆昌市、自贡市富顺县。 (5)总 投 资:9866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储量评价井5座,分别为泸203H79、泸203H91、泸203H123、泸203H153、泸203H175平台;改扩建泸203脱水站(新增2套DN200进站阀组及清管收发装置);新建5条集气管道,总长约37.1km,同时配套建设相关的防腐、阴极保护、自动控制、通信等配套、公用设施。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废水、试压废水、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弃渣、水土流失等对局部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的不利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检修、事故放空废气、清管废水、气田水、清管废渣及设备噪声等对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等的不利影响;同时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区域供气现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等)→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等)→报告送环保局审查→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环保局批复。 主要工作内容为: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四川省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及声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 (2)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 (3)工程施工期、营运期需要采取哪些环保措施; (4)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5)工程建设引起的其他环境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99号 联系人:穆军 联系电话:028-86018940 邮编:610056 E-mail:462886856@qq.com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705室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5198003304 邮编:610041 E-mail:470907022@qq.com 九、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反映您的意见。谢谢! 公示时间: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20日 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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