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从河南“两儿一孙被枪杀案”被害人家属处了解到,1月6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河南“两儿一孙被枪杀案”二审进行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律师也向记者证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人马某付上诉,维持马某付的一审死刑判决,“这意味着被告人马某付的死亡已经正式进入倒计时。也意味常桂香老人为儿孙追凶13年,终于迎来胜利。”此前被告当庭翻供,称杀人系防卫过当。
周兆成律师告诉记者,当常桂香老人拿到二审判决书后,手一直在颤抖,“老人家和我说,自己终于可以舒一口气了,压在心头上13年的大石头现在终于可以落地了。”
2007年正月初七,河南省泌阳县铜山乡邓庄村的小缸窑东岭岗响起枪声,那一天常桂香老人痛失“两儿一孙”,三人因土地纠纷被马某付枪杀,随后马某付畏罪潜逃,常桂香则踏上了漫长的追凶路。
在此前二审庭审中,被告人马某付当庭翻供,辩称自己没有故意杀人,其开枪行为充其量只是防卫过当行为。同时其辩护人也辩称如果被告人马某付是预谋杀人,其完全可以去被害人家里实施杀人行为,而且更加方便,这样一个也跑不了。
“对于被告人马某付当庭翻供的行为,作为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我提请法院予以注意其认罪态度。同时,也当庭驳斥了被告人马某付的谎言。”周兆成律师表示,一审法院已经查明在案发前一晚,被告人主动去争议地块蓄意挑衅,将被害人所种的树苗进行折断或拔掉,并且在家中也扬言第二天要把被害人全家杀掉,其犯罪态度极其嚣张。“而且庭审中,辩护人也承认被告人马某付是在冲突前进行鸣枪警示的,既然是冲突前,那还谈什么正当防卫,而且正当防卫可以用枪么?”
周兆成律师表示,法院也认为被告人首先是明知双方存在争议,还携带枪支,对双方发生冲突有预期。携带枪支行为就属于有错在先,而且马某付射杀三人,而且最后一枪后背射入死者,因此根本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
据悉,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周兆成律师表示,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对死刑复核期限,视案件情况通常由最高人民法院自行决定。如果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会将该案卷宗、死刑命令等一系列材料退回高级人民法院,然后由高级人民法院将卷宗、死刑命令退回中级人民法院即一审人民法院。一审人民法院会在接到死刑命令的七日内对被告人马某付执行死刑。
“作为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我非常钦佩常桂香老人这么多年来的坚持。在面对自己儿孙含冤离世,老人不愿放弃,从65岁到78岁,这个原本是颐养天年、安享晚年的年纪,却不得不擦干眼泪,开启‘为儿孙追凶’之路。”周兆成律师也希望含冤14年的三名被害人可以早日安息。(天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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