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记者从市精神文明办获悉,市民政局、市精神文明办、 共青团南充市委近日联合印发《南充市志愿服务激励暂行办法》,对志愿者星级认定及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志愿服务激励措施进行明确规定,鼓励和引导各类主体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南充志愿城市建设,高质量推动城乡社区治理。 《暂行办法》对志愿服务认定作出了规定, 凡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记录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分别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1500小时的志愿者,可依次申请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此外,对志愿者的激励措施有:给予关爱礼遇;纳入教育评优管理;给予就业创业扶持;提供文体优惠服务; 提供医疗卫生便利服务;提供交通优惠服务;享受金融服务;享受个人保障服务。(南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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