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协兴园区环保分局负责调查处理,我局联合广安区生态环境局、浓溪镇人民政府、浓溪镇供电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已多次到该泡沫厂现场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处理情况告知如下。 该泡沫厂系胡某租赁浓溪镇友谊村6组村民周某的住房及原废弃的米粉厂,私自从事泡沫加工。2020年8月我局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声称该泡沫厂噪声和气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接到投诉后,园区环保分局赓即函请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执法,要求胡某须取得合法手续才能从事生产,胡某当场表示将不再进行生产。2020年8月至10月,园区环保分局多次现场巡查,未发现其生产。2020年11月再次接到投诉其半夜私自加工,接到投诉后,园区环保分局书面函请浓溪供电所切断该泡沫加工厂动力电源;2020年11月13日,浓溪镇人民政府联系浓溪供电所对泡沫厂进行了断电,以防胡某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情况下进行非法生产。2021年1月15日,我局再次组织广安区生态环境局、浓溪镇人民政府、浓溪镇供电所等相关单位对其私自加工开展调查,并切断其入户电,胡某当场表示不再非法生产,并对胡某予以警告。若再生产,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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