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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公交司机乱停车后一乘客被劫持 公交集团和司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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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6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交司机乱停车后一乘客被劫持
公交集团和司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21年1月5日早上9点多成都市公交集团34路公交车(川AJ9171)在行驶途中,因公交车司机刘某违规乱停车后发生了一乘客被劫持的恶性事件。
核心提示:
1、司机刘某对车内争吵不劝解、不劝告,失职、失责。
2、司机刘某未请示上级擅自乱停车后未继续前驶。
3、司机刘某未等110民警到现场,擅自让当事人和见证乘客全部下车离开。
4、当乘客(裴某)被劫持,司机刘某也未进行施救或呼喊施救。
5、当劫持嫌疑人情绪失控逐渐失去理智时,摔伤、扭伤、打伤甚至利用身上硬物利器等伤害乘客(裴某)的行为时刻都会发生,其后果不堪设想。司机刘某却袖手旁观。
6、劫持者以危险方式劫持人质危害和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司机刘某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交集团应承担连带责任。
2021年1月5日早上9点多,市民裴某在成都市青羊宫乘座一环路34路 (川AJ9171)司机刘某驾驶的公交车前往金牛万达。在行驶途中,一位座在前门座位的70岁左右个子很高的男乘客(颜某)向车内坐在左侧窗口座位的一位中年残疾妇女大声喊叫让她把车窗打开。因天气特别冷,残疾妇女打开后说打开窗户冷风吹受不了,又把车窗关上了,这时那位男乘客(颜某)又转身继续连声大声喊叫让把窗户打开,这时几乎车内所有乘客都喊太冷,说这么冷的天气不要打开了,可是那位男乘客(颜某)仍然不停地大声喊叫让打开窗户,车上乘客纷纷指责这位男乘客。这个时候残疾妇女就离开座位说:你来坐嘛!这位男乘客(颜某)却不理会。这时同车乘客裴某就对男乘客(颜某)说:你是男人去坐她那里,让那位妇女坐在你这里嘛。在大多数乘客的指责下那位男乘客(颜某)恼羞成怒,不但和裴某争吵也和全车人争吵对峙。
这时男乘客(颜某)突然说报警打110了,途中大喊让司机停车。裴某当时就对司机说早上乘客大都要上班,途中没有紧急突发事件不要停车。可是司机没有听劝停了车,裴某见状又让司机继续行驶,刚好到了抚琴小区公交站司机停了车,可是司机却叫整车乘客下车,所有乘客无奈只得下车离去。
停车后裴某下车到车前拍照公交车牌号,突然那位男乘客(颜某)猛然从后把裴某抱住紧接着用双手紧紧勒住裴某的脖子。当时把裴某吓了一跳!大声喊:你要干什么?!裴某使劲用力想掰开男乘客(颜某)的双手,可失去理智凶狠的男乘客(颜某)越发使劲勒住裴某的脖子,勒得裴某数次喘不过气来。裴某的颈部做过8厘米长的手术,裴某当时又怕又难受,不断挣扎着大声喊叫让男乘客(颜某)松手,可那位男乘客(颜某)仍然紧紧勒住裴某的脖子不放开,裴某害怕遭到那位男乘客(颜某)的伤害就不再挣扎,等那位男乘客(颜某)稍微放松时裴某赶忙拿起手机拔打了110:我被劫持了!
当疯狂的失去理智的男乘客(颜某)看到110警车才松开了勒住裴某脖子的双手。裴某才得以大口呼吸喘气……. 裴某被疯狂男乘客(颜某)劫持了近20分钟。
   发生此次恶性事件的关键起因就在于公交车司机刘某让乘客全部下了车而未继续前行,导致乘客(裴某)被劫持的严重后果。此事件符合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司机的违反规定乱停车的法律责任:
  
1、当公交车行驶到沿途各站正常停车,等乘客上下车后继续前驶是公交车的正常行驶行为。
2、司机为什么让乘客全部下了车?司机认为有乘客报警。至于乘客为什么报警?司机不知道。也就是说司机不问情由,不论“青红皂白”,凡是乘客说“报警”就停车。
     
3、公交车此时正好行驶到抚琴小区公交站,司机随即停了车。司机停车后却没有继续前驶履行职责,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即然乘客报110,司机停车的目的就是让110警察来现场处警,所有乘客都是当事人和见证人,应该在车上等待110民警到现场了解处警。可是司机停车后反而让车上乘客全部下了车,乘客下车后都各自离去,警察来到现场如何处警?处什么警?
4、司机很清楚车上乘客发生了开关窗的言语争执,并非偷盗抢劫或肢体冲突打架斗殴等,这时司机的职责应该对是否开关窗的行为进行劝解和劝告,司机不仅没有履行职责,不理不睬,反而听信了男乘客(颜某)让停车就停车,而背离和侵害了全车乘客的利益和权益而不顾,这是严重的失职、失责和对乘客的侵权行为!
   
5、乘客只要乘坐了公交车,就和公交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司机有责任承担安全运送乘客到达目的地的义务。公交公司是合同执行的主体,在公司派遣的公交车未安全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就已经形成了合同违约,而且乘客因此受到了他人伤害(无论伤害程度如何),乘客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受到了侵害,司机以及公交车车队和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规定:
第七条:其他危害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扰乱乘车秩序的行为。
运营企业从业人员接到报告或者发现上述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行为处罚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综上:由于司机刘某乱停车并未继续前行的原因造成乘客了裴某被劫持后果,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其34路公交车队和公交集团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被劫持者亲属十二人

联系电话:18884217989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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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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