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工作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开展地方选举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组织原则和纪律要求,不可拉票贿选,不可跑官要官,要坚决制止和严厉拒绝选举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严肃党的纪律和规矩,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党的各项制度得到贯彻和执行。对于在选举过程中拉帮结派,肆意破坏选举工作正常秩序的要严惩不贷,积极引导参加选举的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确保选举工作有条不紊,有序展开。同时要强化选举工作的监督执行,确保选举工作公开透明,体现选举人的真实意愿,要畅通沟通和诉求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工作环境和选举风气。 全面建设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基层阵地,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要坚持《条例》规定的各项程序,严格落实推荐、研究、审核、决议、选举等程序,确保工作严谨有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吸纳和政治引领作用,选出一批能够做到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的优秀班子。要将党纪党规贯彻选举工作全程,以不合流程推到重来的要求,扎实做好选举工作。 良好的氛围是选举工作的重要保障,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纪律规定,严格督促检查,强化执纪问责。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做好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分层分类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党员讲党性、讲大局、讲纪律、讲责任,正确行使民主权力。要紧盯选举的关键步骤和环节,做到选举工作推进到哪一步,纪律监督就跟进到哪一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杜绝拉帮结派、拉票贿选、造谣生事、跑风漏气、破坏选举秩序等行为,切实筑牢选举“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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