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伏虎镇一名群众在路口发现一只猫头鹰幼鸟,随即送至伏虎派出所。 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初步检查,获救猫头鹰没有明显外伤,只因天气寒冷导致行动迟缓,暂时不能飞行,待猫头鹰情况好转后,将择期放归大自然。 猫头鹰(也作枭,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现存鸟类种在全世界分布最广的鸟类之一。 它头部宽大,嘴短而粗壮前端成钩状,头部正面的羽毛排列成面盘,部分种类具有耳状羽毛。双目的分布,面盘和耳羽使本目鸟类的头部与猫极其相似,故俗称猫头鹰。 我国常见的种类有雕鸮、鸺鹠、长耳鸮和短耳鸮。 保护和救助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和社会团体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当在野外发现野生动物受伤的情况下,在简单的处理和包扎能达到放飞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处理放飞,如果受伤严重,需要进行救助的,您可以拨打0817-2436500、110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817-5570061,将会有工作人员把受伤的野生动物送到专业的救助点进行救助。 近年来,我县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和宣传力度,在确保野生动物拥有良好栖息环境的同时,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2020年,全县共开展野生动物救助20余次,救助豹猫、灰鹭、猫头鹰等野生动物20余只。(云上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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