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命即将熄灭在维权的路上
——再揭原四川广安恒立化工董事长王成涉黑涉恶线索
中央政法委并中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我叫周华玉,一名持续数月给省、市、区扫黑除恶办实名举报原四川广安恒立化工董事长王成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一名受害者。至今未得到任何回应,犯罪嫌疑人王成至今消遥法外,2020年11月30日我与老伴去找犯罪嫌人要钱看病,当时因为身体虚弱、加上情绪激动,竞昏厥在地上,经110,120抢救,才苏醒过来,整个过程,有110全程录像。当然,也有我与犯罪嫌疑人王成对质经过。在我未醒来,犯罪嫌疑人王成最先逃离。110先行离开,我与老伴孤独地坐在犯罪嫌疑人王成的办公楼下,从办公楼到公交车站的距离相距不过500米,我们夫妻俩却搀扶着走了两小时。浑身疼痛,心在滴血,回到家里,我一直躺在床上,今天,12月2日,我再一次拿起笔,状告犯罪嫌疑人王成,历数他的种种罪恶行径,恳请中央政法委,中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重新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成2014年“4.28”非法集资案。理由如下:
一、2014年“4.28”四川广安王成非法集资案涉案数额巨大,达十八亿元人民币之巨,然而,当时当地政法机关却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低刑罚对其处罚,有重罪轻判之嫌。
二、犯罪嫌疑人王成与广安最大的黑社会犯罪团伙主要成员“王瘪尔”(目前已伏法)数年之间存在不正常的资金往来,明显存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行为,这在我给省市区扫黑除恶办的举报信中多次提及,为何不查?
三、我的一个朋友,名叫芸中友,听说在犯罪嫌疑人王成处放贷三百多万元,向王成多次要帐无果,如今已离世,听说是死于心脏病。才五十几岁。究竟是死于王成叫黑社会打死的,或者是死于向王成要帐无果郁闷死的,谁知道,犯罪嫌疑人王成至少有嫌疑,有间接责任,难道不值得查吗?
四、在2014年,在犯罪分子王成“主动”投案自首之前一、二个月左右,找他要帐的投资者每天不下数十人,有威胁他的,叫骂的,同时,也有他叫人威胁投资人的,这是事实,当时,公安政法机关已经有执法人员提前介入监听,难道这些不是犯罪嫌疑人涉黑涉恶的罪证。
五、前锋区公安机关110说王成案已结,又说你写这么多举报信还不是转到我这里来,没用的。犯罪嫌疑人王成也说,“就算你告到中纪委,政法委,告到联合国,又能把我怎么样?”所以,今天,我与老伴才要找犯罪嫌疑人王成拼命。既然犯罪分子王成如此猖獗,肆无忌惮。当地公安机关又是如此不作为,举报件画圈照转,不深入实际,对犯罪分子视若惘闻。我命贱不足惜,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岂不是成了一句空话。当地政法机关扫黑除恶“六清”到底清了什么?清了多少?
六、我如果是诬告,请把我抓起来。犯罪嫌疑人王成如果涉黑涉恶,请把他抓进去依法严办。
七、2012年11月2日,广安市前锋区法院开庭审理杨梅状告王成案,说明王成非法集资案远未结束,当地政府作为也难平民愤。怎么能说王成案已结案。他分明就是一起积案、大案、要案。
八、天道昭昭,法不容情。也许王成经略数年编织了一张庞大的关系网。也许重启一桩陈年旧案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警力,但是,这是责任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是民心工程啊。也许有的政府执法人员会对我说:“我们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你又不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确实,我只能代表我个人,估计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也反感像我们这些要帐的人。“平时放贷得利的是你们,要公道的时候才来找我们”。那我就在这里说一句,钱我不要了,既然政法部门工作如此繁忙,那我就以一已之力找犯罪嫌疑人拼命总可以吧。到时,以我七十三岁老太婆一命换涉黑贼首王成一命足矣。相信到那时,数百甚至上千名投资受害人一定拍手叫好,也算是我为广安扫黑除恶做的一点贡献吧。
此致
举 报 人:周华玉
身 份 证 号码:512925194809047708
电 话 号 码: 17313429905
2020年12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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