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游仙小枧镇八龙村六队队长换届候选人请吃饭和公开承诺好处 我们是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八龙村六队农民,作为现代社会的农民我感到很丢脸。我们队马上面临组长换届选举,在最近几天,队长候选人汪兵、汪寿汉二位通过上门和找亲朋好友代为拉票。 汪兵是城镇户口,在自己家里开了农家乐,为了能选为队长,最近几天晚上公然由他三个舅舅邀请本队社员吃饭拉票,有两桌近二十人左右。汪寿汉承诺如果当选,将会把汪寿涛、任迖兵、尹德金、青礼丰确定为社员代表。 试想一下如果这些人当选为队长,是真的为了队里人的利益还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看这队长的官职不大,并且是村民选举或者村里自封的,但是队长也有不少权利,上面下发的一些补贴有时候需要队长来转手,上面有的一些福利往往也有会经过这些队长下发下去,其中一些人难免会中饱私囊以权谋私。队长这个官职在村里可以说算不上什么村委组织成员,但是在村里的作用也不小,而有的人抢着当队长,自然也会有些私心,当然也不乏确实有些人当了队长之后,确实一心想着为民办好事,即便没有工资,但是对于有些人来说队长或许换来的声誉要比金钱更重要。 我国《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选举法》还规定: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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