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安排部署,落实监督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警种部门工作重点和牵头协办的工作任务,使各警种主要负责同志对落实两个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有了更清醒认识,工作成效较为明显,队伍监管更为有力。二是1月17日组织召开了全局性的队伍作风建设工作会议,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作了工作强调,要求全局要正确检视队伍管理病灶,尤其是领导干部“灯下黑”、八小时外失管漏管、队伍执行力不强、辅警队伍管理等突出问题,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出实招,见实效,在问题上做减法,进一步提升队伍战斗力。 二、狠抓风险防控管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监督制度,确保县公安局涉及到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工程建设、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都按要求集体研究、决定,及时公示,接受监督,有效杜绝了权力滥用。二是督促各部门建立民辅警“一人一档”个人资料,切实掌握泸县公安队伍现状。同时通过每月集中学习、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达到“人人观看讨论、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有所触动”的效果。三是创新推出了队伍监督“红橙黄蓝”四色惩防制度,达到了防微杜渐、治病于初始、防患于萌芽的预防作用,督促和帮助全局民辅警、职工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把违法违纪苗头遏制在发生之前。经报请县公安局党委研究通过,强化结果运用,做到了 挂钩,与民辅的争先评优挂钩、与民警警务序列晋升挂钩,与民辅警奖金挂钩,与干部提拔挂钩。 三、践行“四种形态”扎实开展执纪审查。 一是充分运用《厅规》计分内部日常监督手段,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及行政效能。1月开展督察工作20次,发现问题7个,发出问责通报1期。二是加强案件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1月,受理举报投诉4件,反映失职渎职类2件,违反警务纪律1件,违反工作纪律1件;问责处理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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