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文明办:撤销何自敏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今日顺庆 2021-02-04 13:21:38
顺庆全媒体 记者 黎涛
2月4日,记者从顺庆区文明办获悉,针对网友反映“老赖获评道德模范”一事,该办高度重视、及时调查核实。经核查,何自敏(现用名何志敏)因借款合同纠纷案,2018年12月16日被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在“感动顺庆2018”十大道德模范(孝老爱亲类)评选申报时,存在隐瞒个人失信情况。根据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有关规定,该区文明办决定撤销何自敏“感动顺庆2018”十大道德模范(孝老爱亲类)荣誉称号,收回奖牌和荣誉证书。
据了解,此事后续相关工作正加紧推进。
附:
南充市顺庆区精神文明办公室
关于撤销何自敏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经调查核实,“感动顺庆2018”十大道德模范(孝老爱亲类)何自敏(现用名何志敏)因借款合同纠纷案,2018年12月16日被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在“感动顺庆2018”十大道德模范(孝老爱亲类)评选申报时,存在隐瞒个人失信情况。为维护道德模范的权威性、先进性、纯洁性,加强道德模范动态管理,根据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何自敏“感动顺庆2018”十大道德模范(孝老爱亲类)荣誉称号,收回奖牌和荣誉证书。
希望全区各级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南充市顺庆区精神文明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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