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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致巴中中级人民法院[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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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努力让人民群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写给新任巴中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公开信
曾学原院长:
刚刚收到你混帐裁定,我写了几十封上诉状在纪委的过问下才摆上桌面,怀着期待的心情按你院要求一月20号中午早早的来到听证现场,整个听证会我只说了两句话,王军法官就不让我说了,并且马上离场,给我讲的是对方的观点不辨论,再审难,可以到检察院。随后我提交了新证据,也是一审的关健:营商环境差不存在。据此,判今我违约,我的证据包括:一是保安证实不放车进人;二是客人进园喝茶打掉二颗门牙,也不让进的保安,有公安拘留七天证据和赔偿一万的事实,我穿婚纱的客人能闯得进?三是有佛头山保安《内部管理制度》保安放人扣50元制度文件作证;四是佛头山招商二十多家店店关门,惨不忍睹,进一步证实甲方提供的经营环境差的事实。
这些都是案子翻转甲方违约铁证,你和你的法官怎么就驳回了呢?联想到一审法官冉毅在庭上不让我说话,再审听证王军法官又不让我说语,你们到底是在掩饰什么?你们一审枉法,执行违法,听证剥夺申辨,一直喊冤你们一拖再拖。又说过了申诉期,到底谁在犯法!难道真的是法官所说,这个案子涉及到多个佛头山案子的纠错?或者是二审帮一审如老子护儿子,且况这些案子均未执行,只执行了我这个听话的老实人?
一审法官依据《合同法》第212条判决,我所签订的是《佛头山旅游景区租赁合同》,适用法律错误,致错误判决,应当依法辙销。
二是执行程序违法,程序违法剥夺当事人的权利,依法应予辙销一审判决。
三是一审认定事实不清,甲方招商设局及违法、违约应当依法辙销。
曾学原佛头山是政府的行政不作为所致,招商的二十多家都血本无归,债台高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当初都希望建设家乡投资家乡,没想到成了这样的结局,天天讲优化发展环境,我不想看到法院成了邪恶的帮凶,巴中的招商环境就这样!曾学原佛头山是一个封闲的景区,有公安特警,有保安,有政府派驻的管委会政府机构组织,有持有几十个亿人民资产的国有秦巴山水旅游有限公司,管水、管电、管大门、管进出公路的公司,有上千个监控镜头,和几十台监控主机,你觉得我18个月不缴房租可能吗?
他们是强势,进去经营的人是最底层的弱势民众,摸着良心想想,我想你是人都会有答案,再说你在院长的位置不在是看重金钱,看重的是在位置上为人民做了多少公平的事?断案要讲起码的事实,法院不能丢了人民,巴中法院和巴中人民法院不能在你手中丢了人民的牌牌!
这个荒唐的案子不是在于你判决的这几家人投资几百万倒赔几百万赚了一身官司,更是在于你判决我18万租金的时,那个房子他们在以2万元出租,并用给我查扣时的茶具赚钱,你说像不像古时候胜利者把战败的人杀了把皮做椅子,把头盖骨拿来饮酒?这或许是我们期待的司法公平?18万到2万,我国的稳定经济形势,不至于人民币贬值十倍,这里面甲方用了什么套套?更不要说是国有资产,光这神剧是不是覆服了我的认知,是不是构成诈骗?你能说你认定的事实是准确的判决是合法的?
曾学原院长这个奇案你认为还要我含冤多久?
小时候看折子戏《赵群尧四下河南》,爷爷说就发生在巴中,知道巴中历来冤案多。和你比起来你是大官,我是老百姓,和佛头山比起来他是强者我是弱者,努力让人民群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你说呢?
顺致

附一:审判决书
附二:再审申请
附三:民事定书
附四:法官枉法判决李局长违法执法
附五:带血的诗行
罗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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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巴中市中级法院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月29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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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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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9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枪老太”网友:
   你在巴中麻辣论坛发的《致巴中中级人民法院》贴文,我们高度关注并组织专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再审申请人罗春兰与被申请人四川秦巴山水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罗春兰不服平昌县人民法院(2018)川1923民初24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关于你反映的听证现场法官不让你说话的问题,经核实,本案系再审审查案件,平昌县人民法院(2018)川1923民初2450号民事判决书因上诉人罗春兰二审撤回上诉已经在2019年2月26日即已发生法律效力。罗春兰又于2020年8月29日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因罗春兰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要求其补充完善,罗春兰在重新完善其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后再次提交,我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2021年1月20日下午15:00本院组织双方听取意见,因罗春兰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世术(罗春兰丈夫)情绪激动,不遵守审查秩序,随意发言指责对方代理人,经承办法官多次提醒阻止无果后,被迫中断审查程序并告知双方当事人本案改为书面审查,延期裁定。后经合议庭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本案已超过6个月再审审查期限,故依法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
   关于你所反映提交的新的证据问题,经核实,在审查中罗春兰提供的u盘证据以及整理的u盘书面材料,经合议庭审查认为:未在法定举证期限举证,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逾期提交新证据的情形,故不予采信。
   综上,本案再审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事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再审情形,申请事由不成立,请息诉服判。
   如你发现合议庭在审查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请实名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感谢你对巴中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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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1)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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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枪老太”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院已收悉,正组织专人核查,核查结果将第一时间通知你。如你发现审理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可以拨打电话12388向市纪委监委举报!
   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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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快,办案慢,说明少了监督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精神是什么?巴中法院应该切实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公正!
发表于 2021-1-28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新来的代理院长一点时间,他会发现巴中市中级法院的黑暗。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我们期待着!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冉毅法官你妈妈喊你吃饭了
佛头山停水停电的房子,你是怎么判我缴十八个月房租,二万租不出,你是如何判我十六万!成为天下奇案。
我站在法院的顶楼往下跳,
消防车一字排开,
还有人扯着毯子
搭成救人的气垫!
我哭诉着,原来还出着的太阳,
间转阴,我不知道如此冤案,
让云哭成了雨!
闫王说,我不要你,
不要你!
你如纯洁的纸,被那些污的墨水,
成了暗算的符号,又叫来小鬼拍打惊堂木,
成了行行判决。
我曾想---沐浴佛头圣洁的
佛光
我曾想---走进佛头童子浪漫的
童话
一坐圣山
被骗子胁持
以招商为名挖坑设套
在廉刀割开旧乾坤,斧头砍开新世界
石刻标语园前
我垂胸顿足!
在高高的伯坚纪念碑前,我肃立,
泪满衣
这是一所
骨子里浸着红色的园林!
哀鸿遍野,店店关门,
沦为骗子的天堂!
良知在板上煅打
正义蒙羞
一棵砝码稍稍的镀金
让天失衡
倾斜成公理判决!
罂粟幻化成罪恶
笑靥
11=2的作业
弄成11=3的歌德巴
断章取义的字节
被秦桧审理
包拯黑脸文章!
下来下来!!
一声声再喊
四四方方的法院大楼,你是怎么上去的?
仰面是人民的高度!
一步步台阶,几个月来我如教徒虔诚匍匐跪拜,用身体丈量公平!
一如心中的麦加朝圣!
不相信有人贪脏枉法,更不相信谁收买了你的法锤,
黑衣服的一道红,
我以为是宝剑划开的心脏,
鲜红而脉动,
是一颗赤诚,更是黑暗中闪出的一束亮光,
邪避妖
那曾想
散发出了阵阵恶臭
心坏了,光穿这身袍子也不避邪
我只盼闫王尽快捉走小妖,
让我化作宝剑
鲜血能洗红法的地板,
殷红的色泽,书写公平!
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警笛在鸣,好像有特警在靠近,
我斯心裂肺在哭,
解除合百次千次肯请,
你玩忽职守
就当我是说给空气,说给苍天
停水停电的房子,
你是怎么判我缴十八个月房租,
二万租不出,
你是如何判我十六万
成为天下奇案。
我不敢,他人头马面!
我不敢毛饮血,
你这个种如此软
不配做男人
我跪在逝去先人面前,胆小如鼠
他们有枪,
我只有站在法院的顶楼往下跳!
醒醒,醒醒,妻子拍醒梦,
我们相拥
早已哭成泪人,
巧划出的抖音上响起元芳你怎么看
冉毅法官你呢?
妈妈喊你吃饭了!

发表于 2021-1-28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中级法院顽瘴痼疾何其多,症结在于掌权的心太黑

发表于 2021-1-28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气候不同了,保管好证据,只要实事求是,多等时日又有何妨

发表于 2021-1-28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鉴于历年来控诉
秦巴中院的帖文太多,
刀爷在满意度投票中
按下了庄严的“不满意”,
敬请贵院笑纳![握手]

发表于 2021-1-29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漫漫长路哦~

发表于 2021-1-29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中级法院 发表于 2021-1-28 10:32
“双枪老太”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院已收悉,正组织专人核查,核查结果将第一时间通知你。如你发 ...

羞人不?
发表于 2021-1-29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岁月如何变化,人员如何更迭,法魂,是人民法官永远不变的精神和意志,是人民法官无限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思想和情感,是人民法官追求公平正义的执着与信念。

可惜巴中市中级法院却没有法魂,只有发昏的法官和领导,使得冤假错案层出不穷,而且知错不纠,巴中百姓怨声载道。就看这一届院长怎么样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1-29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法院不能心中没了人民
发表于 2021-1-29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枪老太”网友:
   你在巴中麻辣论坛发的《致巴中中级人民法院》贴文,我们高度关注并组织专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再审申请人罗春兰与被申请人四川秦巴山水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罗春兰不服平昌县人民法院(2018)川1923民初24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1年1月8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关于你反映的听证现场法官不让你说话的问题,经核实,本案系再审审查案件,平昌县人民法院(2018)川1923民初2450号民事判决书因上诉人罗春兰二审撤回上诉已经在2019年2月26日即已发生法律效力。罗春兰又于2020年8月29日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因罗春兰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要求其补充完善,罗春兰在重新完善其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后再次提交,我院于2021年1月8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2021年1月20日下午15:00本院组织双方听取意见,因罗春兰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世术(罗春兰丈夫)情绪激动,不遵守审查秩序,随意发言指责对方代理人,经承办法官多次提醒阻止无果后,被迫中断审查程序并告知双方当事人本案改为书面审查,延期裁定。后经合议庭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本案已超过6个月再审审查期限,故依法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
   关于你所反映提交的新的证据问题,经核实,在审查中罗春兰提供的u盘证据以及整理的u盘书面材料,经合议庭审查认为:未在法定举证期限举证,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逾期提交新证据的情形,故不予采信。
   综上,本案再审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事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再审情形,申请事由不成立,请息诉服判。
   如你发现合议庭在审查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请实名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感谢你对巴中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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