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月2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人民中级法院依法对赖小民执行了死刑。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赖小民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擅权妄为,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生活奢靡,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尤其是大部分犯罪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被执行死刑的结局完全是咎由自取。 “赖小民”案的办理凸显了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手软的“硬核”力度,彰显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向社会传递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极大的增强了人民对法治的坚强信仰。 对赖小民执行死刑,也给那些存在侥幸心理的腐败分子敲响了警钟: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内没有特殊的党员,没有腐败犯罪分子的“免死金牌”。要时刻牢记:权力来源于人民。谁若私欲膨胀,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谁就背叛了人民。对此,党纪绝不姑息,法律绝不纵容,人民绝不答应,滥用权力者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和审判。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正风肃纪的“组合拳”、一系列“打虎”“拍蝇”的行动昭示我们:反腐没有禁区,没有死角,更没有例外。党纪国法是不可以触碰的高压线。无论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功绩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将会被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腐败是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危险,我们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这些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形势依旧严峻,新问题交错并发,腐败滋长仍有温床,反腐没有退路,必须知难而进、驰而不息,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将任何敢于任性而为的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以永远在路上的劲头和腐败行为斗争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