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cbacba123”: 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大队已知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因您之前通过“随手拍”上传的图片未能完整反映该车违法行为,后再次提供了视频印证,经大队核查,已依法进行了处罚。 市民朋友如发现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可将违法行为拍照通过大队微信公众号(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违法随手拍”专栏按上面提示及时举报,大队在核实后,将依法予以处理。部份违法行为通过少量图片不能反映的,可通过大队微信公众号对话框上传对应视频。大队设有专门的举报途径,不建议通过网络等公众渠道进行举报。 驾驶人如对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在接受处罚时可进行陈述申辩,也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个别网民请理性、文明反映问题。 良好的出行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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