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072|评论: 0

[法律咨询] 消费者权益争议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2-2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如果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消费者权益争议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呢?今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济南律师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
一般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商品存在缺陷的;(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当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同时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民法典等普通民事法律的民事责任要件时,消费者有权选择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政责任
应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应承担行政责任:(1)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7)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8)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刑事责任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犯罪的行为包括:(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受伤、残疾、死亡的;(2)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对这些行为应根据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同时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民法典等普通民事法律的民事责任要件时,消费者有权选择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保护。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找法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青岛律师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