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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经开区互联网小镇开发商“偷龙转凤”欺诈销售开文化公司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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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4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于2018年5月30日-2019年1月2日期间在广安经开区互联网小镇售房处支付总购房款151648元其中有3000元被互联网小镇开发商暗中操作,居然开出:“资阳润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收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经与资阳市工商税务部门核实,该公司“资阳润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本不具备房屋代理中介服务资格,严重超出经营范畴。且收款也是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并非企业账户,开发商与该传媒公司如此操作“是否有避税”之嫌,多方投诉无门只有发贴求助。还请广安市经开区@税务部@ 工商部@ 住建部 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监督工作。  给普通老百姓一个交待 ,也请求广安市政府出面,严厉查处不良违规企业为老百姓鸣冤。(天眼查企业经营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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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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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4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费竞亩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广安论坛反映的有关广安经开区互联网小镇开发商“偷龙转凤”欺诈销售开文化公司的票据的情况我局已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赓即着手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及时向您回复核查处理情况。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税源管理一科 谭诚,联系电话:座机0826—2360091,手机13980333590。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2月4日

发表于 2021-2-4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广安经开区互联网小镇开发商“偷龙转凤”欺诈销售开文化公司的票据核查处理情况的回复

尊敬的费竞亩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广安论坛反映的有关广安经开区互联网小镇开发商“偷龙转凤”欺诈销售开文化公司的票据的情况我局收悉后,高度重视,赓即着手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核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广安前后电商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与淮安中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委托销售代理协议,将该公司开发的互联网小镇项目委托给乙方销售。之后,乙方又与资阳润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资阳春暖花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资阳浅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戊方)等三家公司签订分销代理协议。在销售过程中,分销公司丙方、丁方、戊方为客户服务后,向互联网小镇项目购房户收取服务费后先开了收据给客户(销售公司凭收据入账),其后客户可以凭收据到分销公司换取税务发票。由于资阳润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属于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管辖,我局及时与该局沟通衔接,该公司承诺客户随时可以用收款凭据换取相应发票。
       专此回复。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税源管理一科 谭诚,联系电话:座机0826—2360091,手机13980333590。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2月4日

2022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0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1-2-4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避免由于身份混淆带来的误解和混乱,也为了让政府部门与民众更方便快捷的交流互动,请用单位名义注册账号进行回复,同时申请实名认证(免费)。链接:https://bbs.mala.cn/thread-3477120-1-1.html

2022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0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1-2-4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客户自己凭收据到分销公司换取税务发票?奇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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