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收购:
2008年,因为修建围城公路,政府需要征收4组少量集体土地及部分村民的住房,杨胜华的房屋在这次征地范围内。又因为当年杨胜华是队长,政府要求杨胜华带头拆迁做个表率。于是,政府以货币安置模式,以每平方米220元的价格,收购了杨胜华的78.4平方米住房。加上奖励金5000元以及其他补偿费,杨胜华共计收到拆迁补偿费数万元。双方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签订后,杨胜华将房屋交给了政府拆除。
此次少量征地,全队有部分社保名额。杨胜华等老年人优先买了养老保险。从买社保交钱的次月,每月领取养老金432元。2009年2月10日,公安局将杨胜华的农村居民一人户转为了城镇居民一人户。但是,该户口本上显示的住址,没有变,仍然是新村4组。这个事实证明,杨胜华所居住的新村4组的集体组织建制,四川省民政厅并没有发文撤销,至今也没有注销。据上事实,被告辩称的杨胜华早在2009年就农转非,不应享受2020年集体土地上的还房安置的理由不成立。
划地自建:
杨胜华带头将住房交政府拆除后,发现政府对同组同村的其他被拆迁户签订的协议,都是按照“划地自建”安置模式。安置政策是一人户享受一个门市基础39.6平方米(3.6米X11米)、二至三人户,享受二个门市基础、4-5人享受三个门市基础。门市基础由政府负责三通一平(包括路通、电通、水通、新建房屋地基由政府平整安好基石)。被拆迁户利用所获的门市基础土地,可以修建统一高度的三楼一底房屋。在村民房屋修好入住之前,按照《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原有被拆房屋面积,按月享受超期过渡费。过渡费的标准:12个月内为每平方米2.4元,超过12个月至18个月内,每平方米为4.8元,超过18个月,每平方米为7.2元。超期过渡费一直支付到房屋修好后,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村民入住新房之日停发。接着,政府相关部门免费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产证书,现在是颁发不动产证书。2016年,胡代国代理奎安村向国务院申诉,请求政府对拆迁还房不收门市40年、住房70年土地出让金。最后,政府决定,同意胡代国的建议。
看到其他被拆迁户享受的是统一划地自建住房的安置模式。杨胜华感到自己模范带头拆房吃了亏,感到对自己的安置不公平,加之商品房价格一天天飞快上涨,自己获得的几万元补偿费,只能买几个平方米的住房。于是,杨胜华成天闷闷不乐,吃不好饭,睡不好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在儿孙们的强烈要求下,这位老队长开始走上了马拉松似的维权信访路。但是,信访维权难,维权三年不见任何进展希望。
杨胜华常常去茶馆里喝茶闲聊述说拆迁安置对老实人不公。一次偶然的机会,茶友说:安岳个体工商户胡代国于2004年6月2日,上过中央电视台,揭发工商局违法收费,在代理儿子起诉工商局收费违法并要求退费的的案件中,安岳法院于2005年3月18日,判决胡代国父子胜诉并获得国家赔偿。说明胡代国胆子大。法律水平高、办法多,办事认真,铁面无私。茶友们纷纷建议杨胜华去请胡代国代理维权,试一试有不有希望。
递交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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