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社部、各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岗晋升应参照公务员方案县以下先普升一级,再有比例限制。
2021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
首先全国约一千万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对此消息感到非常的振奋!我们感谢党中央、国务院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的关心、关爱!我们期盼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尽快落实、落地生根,尽快造福于全国约一千万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
自2015年县级以下公务员进行“职级并行”工作以来,全国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对此反应强烈,通过各种渠道强烈要求建立类似的晋升机制。在全国人大会上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相关建议议案。如人社部答复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863号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843号建议等。
我们认为:事业单位管理岗晋升应参照2014年时公务员方案执行的县以下先“普升一级”的政策,应该要对长期未享受到政策红利的老管理岗职员(多为:管理岗"九级职员”,相当于现在公务员:一级科员,被社会戏称为:“千年老九”)先“普升一级”。2014年12月发布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中在县以下公务员中“职级并行”执行的就是不限比例、不限名额政策,对当时公务员中:科员(相当于现在:一级科员)满12年的原则上执行晋升为副主任科员的“普升一级”政策,不受比例、名额限制。直到2019年发布《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将职级并行扩展到包含县以上的所有公务员时才执行晋升有比例、名额限制的政策。
所以参照2014年12月发布的县以下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2019年实行的所有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晋升也应该参照执行,分两步走:即先执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晋升,应参照当年县以下公务员“职级并行”政策,对县以下事业单位老管理岗职员晋升应执行不限比例、名额,先“普升一级”的原则;然后参照2019年扩展到所有公务员“职级并行”时的政策,即扩展到所有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晋升时,再限制比例、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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