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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退伍老兵被达川区交通局违法安置到企业[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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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一名退役军人的维权感悟!呼唤正义的力量,纠偏达川区交运局错误的行政行为!
[委屈][委屈][委屈][委屈][委屈]

     退役军人杨川、胡再勇系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杨川于1996年12月参军入伍,在部队服役三年,1999年12月退伍;胡再勇于1997年12入伍,服役两年,1999年12月退伍;由于我们是城镇非农户口,退役后符合当年国家政策安置工作,2000年9月由原达县(今达川区)人民政府发文(达府发[2000]126号)安置到原达县交通局工作,于是我们当年就拿达县民政局开具的介绍信(达民安[2000]37号和40号)去达县交通局报到。介绍信明确其接收单位为达县交通局,并按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奇怪的是,我们到交通局报到后交通局并未在局里或本局下属机构给我们安排工作岗位,而是又以《全民工人调动介绍信》的形式把我们两人调动到达县联运总公司。更奇怪的是,达县联运总公司并不是交通局的下属单位或下设机构,仅是交通局行业监管下的一家自主经营的集体所有制运输企业。根据《兵役法》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安置应由退役军人户籍所在地的省、市、县(区)人民政府统筹安置,政府把我们安置到交通局,交通局是接收单位,只能是在本单位或自己有人事管辖权的下属机构安排岗位,而不是把本应该自己接收安置的对像,利用行政权利,摊派到自己行业监督管理的企业里去,这种人事摊派行为实质上就是不愿意在本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军人,可以理解为没有安置或违规安置。如果当年交通局对安置退役军人确实有困难,也可以不接收,把我们的档案退回民政军转安置办,要求政府重新安置,而不是随意摊派到别的企业去。更让人费解的是,当年政府给交通局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一共18人,只有我们两个人被摊派到企业去了,其余人员均被安置在交通局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试问公平正义是何得以体现的?严重的怀疑当年岗位落实是否有猫腻或存在不可告人的潜规则?
       再则,我们了解到,交通局的这种人事摊派行为违反了1992年1月1日生效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国务院令第88号)的第五十五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任何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集体企业的集体所有制性质损害集体企业的财产所有权,不得向集体企业摊派人力、物力、财力,不得干预集体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民主管理的规定。同时也违反了交通部1994年1月11日生效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不得把所管集体企业视为部门所有,干涉企业经营自主权。这就充分说明交通局当年的人员摊派行为是错误的,应视为借调或借用。
       为此,近年来我们多次找交通局,要求纠正这一错误行为。一开始,交通局说达县联运总公司是交通局的下属单位,对我们进行搪塞,后我们通过多方查证,证实达县联运总公司并不是交通局的下属单位或下设机构;后交通局又以达县联运总公司的负责人都是交通局任命的为由,证明交通局当年将我们分配到联运总公司的行为是正确的,也被我们找到相关法规证明交通局对达县联运总公司负责人的任命行为是违法的,应予纠正;最后交通局又以达县联运总公司是运输企业,属交通运输系统并是行业监管为由说当年的安置属系统内安置,符合政策。根据当年的安置政策,系统内安置是指,父母一方是该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的,符合安置条件的子女可按系统内包干安置的办法安置,而我们的父母均不是交通局系统职工。
       还有一点,当年政府把我们安置到交通局,我们的身份应该是交通局的在编工勤人员,属于事业单位内的全民工人身份,而交通局把我们摊派到达县联运总公司所开具介绍信也是以《(全民)工人调动介绍信》的形式完成的,但达县联运总公司一开始就只是一家有自主经营权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并不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所以交通局属于擅自改变了我们的身份。
       所以近年来,我们通过信访系统逐级信访,但不管把信访件申诉到哪一级,最终都还是转到了交通局进行处理或回复,而交通局根本就没有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来调查处理此事,只是对转下去的信访件进行片面的回复了事。同时,我们质疑的和我们同类型案例邹XX也是由政府安置到达县交通局的,交通局又把他踢到了某车站,在2014年又被交通局重新安置到事业单位,试问达川区交通局的领导们你们又是怎么在纠错的?难道到了我们这里就无理取闹了吗?难道是交通局对邹XX是纠正错了不好公开得,还是交通局现任领导只顾当官而不顾民生不愿意纠正当年对我们的错误摊派?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代又一代领导人,都在为全国人民过上美好富裕的生活而不懈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国家出台一系列惠民的好政策,对一些历史的错误本着有错就改,违法必究的原则进行了纠错,也打响了脱贫攻坚之战,使人民感受到了国家对人民的仁爱。但一些政策到了地方、到了部门,执行的时候就走了样、变了味,当一般的老百姓在权益受损后,想要维权?难!真难!真是难于上青天!这也是我们本次维权最深切的感受,感受到老百姓的真不容易!当我们在遣责贵州“7.7”肇事者张包钢的同时,更应深思是什么原因迫使他从一个“好人”变成了一个“坏人”,民心不舒畅、戾气才会丛生,维权、诉求、信访等途径,若真能解决应当解决的问题,我相信这样的事情是可以杜绝的!
       其实我也不觉得我曾经是一名军人有何等的了不起,但就是因为我是一名军人,在面对穷凶极恶的毒犯时,我无所畏惧!就是因为我是一名军人,在国家的领土受到威胁时,我会义无反顾的冲上前去,哪怕是牺牲也无所畏惧!直到现在,我依然为我曾经是一名军人而骄傲!当我在看到一些危害社会的犯罪份子时,我还是会挺身而出、因为我曾经是一名军人!
       在崇尚英雄才能成为英雄的新时代的号召下,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才能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尊宗的职业![/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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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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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30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反映的“退伍老兵被达川区交通局违法安置到企业!”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对于以上问题,您已于2020年12月3日向四川省信访局进行了反映,我局于2020年12月3日受理,并将调查核查情况于2021年1月27日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书面回复您。2021年2月23日,您向达川区人民政府申请了信访复查,达川区人民政府通过审核复查后,于2021年4月7日向您送达了《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若您有不同意见,请按《信访条例》相关规定合法合规表达诉求!

                                                                                                                             达州市达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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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21: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一般的老百姓在权益受损后,想要维权?难!真难!真是难于上青天!

发表于 2021-3-5 08: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3-7 18: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望有关部门重视,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发表于 2021-3-8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世道?严查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21-3-8 19: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件记录者 发表于 2021-3-8 14:29
什么世道?严查到底。

现在这世道是有理无处说呀政府各部门相互袒护,根本就不为老百姓的死活哦

 楼主| 发表于 2021-3-8 19: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山一兵 发表于 2021-3-7 18:47
望有关部门重视,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军人只有在需要你奉献的时候才会有人记得住你,当你脱掉军装哪一刻起,你就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了,没有人为你维护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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