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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岸西区远达春天里小区内违规开办托管班[已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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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5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业主反映:

尊敬的各位领导,去年我们反应的南岸西区远达春天里小区内违规开办托管班的问题,各个部门也来查办了,给他们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除了一两家关闭了以外,其他的照常营业,而且另外还新增了几家。政府部门来了一次,也没有再来复查解决过这个问题了……通知书下达了就完事了,过场形式走了就完事了。有一次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过我,说是门口叙州学校没有按时开学,他们借读东辰,只有在托管班食宿。因此给托管班带来了生存空间,等叙州学校开学了,他们就严厉制止关闭托管班。这学校已经开学了,也迟迟没有等来相关部门的领导来查办托管班,托管班不少反而增多,政府部门的处理方式太疲软,托管班根本不把整理通知当回事。小区内的住改商五六年了,也没有得到解决,也是越来越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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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9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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