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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以套内面积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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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17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17
赞同,应该现房消售,按屋内面积计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17
赞同,应该现房消售,按屋内面积计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17
应该以室内面积进行交易,开发商转得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18
我买现在住的房子就碰到公摊面积浮动的情况。开发商宣传的房价是建筑面积的房价。开始买的时候开发商把公摊面积说大,我的套内就小。签合同的时候就按套内面积算。交房时公摊变小了,套内大了,我还要给他们补房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18
按套内面积算是正确的现房现售是对的我看对就买看不对不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19
投不了票了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20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20
这个好代表,为人民做事实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20
百分百支持这个建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21
说的很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21
一个月挣钱三仟,房价,一平米7800多,太高,要按这样算,卖一套房子,需要挣一佰多年才能卖一套房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22
最大的好处是不会买到烂尾楼,就为了这个,我也要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22
房屋管理早就应该认真对待了现在有点迟了!占用公摊还给物管费简直太霸王条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24
应该在处理物业公司的问题,现在的物业公司这么牛逼没有一套强硬的管理办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24
按套内面积计算,但是提高售价,也是一样的,反正算不过开发商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24
这个建议很好!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25
存在设计跟实物不一致的风险,开发商跑路成烂尾楼风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26
如车位就在公摊面积里面,却还进行车位二次出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9 16:27
这个提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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