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找到乐山托美儿装饰公司负责人:肖**办理装修工程,按照他们要求前后一共支付19.5万元人民币进行装修,按计划12月底装完,期间奇葩事情不断:
(1)支付10万元用于购买欧派家具的钱,被他们挪用来做其他用,后被我们发现后,推迟了快2个月才重新给我们下单购买欧派家具;
(2)于成都这边找到的项目经理,肖一直未给别人付款(本来是说好年前结清),项目经理被欠款过年后,表示不再负责我们工地后续事项;
(3)工地上只是水电做完、客厅地砖铺完、客厅吊顶做完,其余如:地板、厨卫吊顶,墙面乳胶漆,灯与插座等,肖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购买并安装,全屋家具无人进行安装(我们自行又找了人并付费来安装),且运输途中橱柜台面发生破损,联系肖也无任何回复;
诉求如下:
1. 在给定期限内,把账单理清,并尽快退还我们已支付的款项中未达到的部分(地板、厨卫吊顶,墙面乳胶漆,灯插座、全屋家具安装费用,破损费用);
2. 尽快把成都这边项目经理欠款结清,否则工地上诸多事情无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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