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优品道锦绣(南区)是由成都锦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于2018年12月通过外立面专项设计审查,2019年4月完成项目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图备案,该施工图对南区住宅外立面腰线以下部分用材进行了调整。公园城市局已责成开发企业按外立面专项设计方案进行整改。开发企业承诺按原专项设计方案进行整改,并承诺于2021年3月31日完成施工。公园城市局将加强过程监督,督促开发企业按时保质完成施工。同时,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条件交付使用。
关于您反映“车库吊顶嵌灯”虚假宣传的问题,部分业主提供的地下车库照片,该照片为售楼部下车库实景照片。通过调查,在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车库装修标准为“清水”。工作人员未发现开发商就车库装修效果图等对外宣传的相关证据。在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优品道锦绣认购协议》及《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中,工作人员没有发现双方对车库(诸如吊顶嵌灯)等验收条件进行约定的条款。市场监管局认为,开发商没有上述“虚假宣传”构成要件,您反映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不成立。如您有新的相关证据,可提供给市场监管局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关于您反映“公区虚假宣传”问题。工作人员就其他业主提出的“公区景观、大堂效果图与实景不一致”涉嫌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场调查发现,投诉人提供的公区景观、大堂效果图与小区实景确实存在部分不一致的情况,比如,装饰图案比例、绿化植物品种等。经核实,在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优品道锦绣认购协议》及《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中,也未对 “公区景观、大堂装饰标准”进行约定。经询问房地产主管部门及法律顾问,认为“效果图”仅是效果展示,除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外,并不是交付标准。因此,市场监管局认为,开发商“公区虚假宣传”不成立。
3月8日,天府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业主代表和优品道锦绣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当面沟通,对业主代表反映的问题,项目相关负责人作出了解答,并承诺就提升公区品质问题进行协商,对达成一致意见的进行整改。感谢您的留言,如还有疑问,请联系028-61884990。
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故未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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