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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天地] 森林防火:公职人员“五个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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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5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森林防灭火公职人员“五个不准”
一、不准在森林防火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狩猎、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
二、不准携带火种火源或易燃易爆品进山入林;
三、不准在森林防火区(草原防火管制区)乱丢弃火种火源;
四、不准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
五、不准有其他违反森林草原防火要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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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3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进山不带火,带火不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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