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庆,长白人,正白旗监生,咸丰五至十年(公元1855年-1860年)任隆昌县知县,秉性严毅刚正,遇事有担当,操守清廉,执政勤勉,疾恶如仇,肃庆一上任就为百姓做了许多好事。
他初到隆昌便遇特大旱灾,甘冒杀头之罪开仓放粮。肃庆还设计剿灭了多年来经常流窜到隆昌境内抢劫杀人的“八面刀”和“棒老二”两个匪团组织。
清咸丰十年夏末秋初,肃庆亲自带队抵御流寇入侵时,身中三十七刀殉职。入殓时,其数年俸禄仅余一两三钱银子。最后,还是隆昌百姓捐银三千两抚送其灵柩回其老家长白山。
坊文记载其是"纤尘不染",清如玉井之水,片牍糜留,朗媲秦台之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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