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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高空抛物罪”入刑后四川首案宣判 男子获刑半年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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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19:46
这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的这么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19:46
这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的这么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19:46
这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的这么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19:46
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19:52
成都市成华区东林景忆物高空抛物,天天丢用过的卫生巾。为什么小区不安装监控将这些人绳之以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20:15
我从20楼抛下一个乒乓球,我是不是也犯了高空抛物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20:21
如此恶烈的行为量刑太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20:30
多判几次就没有高空抛物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20:33
量刑太轻了吧,万一砸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20:41
从楼上扔烟头的人有莫人管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20:42
能不能有点人道主义,如果你们家人这样做了,是不是都应该枪毙,判处死刑呢,不要再网上说别人,有法律制裁,需要你们在这里诋毁别人吗?他有错,但是犯错有法律制裁,以后不要乱说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20:43
判得太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20:44
中国法律这么健全,大家自觉遵守就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20:47
终于有人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20:52
这劳改犯,以后的前途无量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21:01
判的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21:07
既然判刑了,为什么还要罚款!罚款的意义在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21:11
重罚,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21:12
终于不负众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3-18 21:17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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