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401|评论: 0

[群众呼声] 广安市澜湖郡,车位选位,不按协议约定执行,销售态度恶劣!店大欺客!!!

[复制链接]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广安哇哈哈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118923-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广安市澜湖郡,购买车位时,协议约定上写得清清楚楚:订购书编号为选车位的顺序号(我序号为前100)。通知我去的时候,车位已经被选几百个,最搞笑的是今年购房的选车位,也是同一天。这个就算了,那我就选好了,第二天又电话来说,我选的不对,为子母车位(选车图纸未注明,当时也确认过),要就补款,不要就重选,为何我选的时候不说,打电话来的意思,也是说:我只是通知你一声,来不来是你的事情,是我选错了,然后直接挂电话。而且店大欺客,要求退车位费,按房屋面积*100元,扣违约金(协议未有此条款)。销售人员集体不回应任何问题,就一个意思,爱要不要。一个车位费,不贵,我也消费得起,但是这办事方式,本来就违背了法律,还态度恶劣,从未听到销售方一句对不起。我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希望得到有关部门回应,这并不是我一个人的问题!
front2_0_Fg1dT8iawtelSvJaQgtFejJnBYVp.1616294428.pn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