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六方沟通会共识
大会六方代表进行了激烈、畅通的讨论、沟通,街道办、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细致的协调和调解工作,特别是雷主任在充分了解合同情况后,会后总结给予业委会和业主非常中肯、专业的调解建议:
1、物业服务合同
经过修改的,还是应该再公示、再经过业主大会投票表决,进行追认合法性。
2、公区收益合同
组织业主专业人员,找第三方评估后心里有底,与物业谈判完善合同内容,并经过业主大会投票表决。
3、已签物业合同
对于已签合同,可跟物业协商后,也可经业主大会表决后,进行单方面提前解约,再重新进行续聘工作。
4、财务监督小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成立财务监督小组,组成为热心的财务专业业主团队,专门监督业委会财务内容。
5、业主大会
以上各个议案,都整理好,分别写好入选票内,通过所有的公示方式、公示所有的合同细目和投票内容,最后经过业主大会一次性投票表决,业委会执行业主大会的结果。如果业主大会未通过,再修改调整,再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6、财务公示
业委会承诺尽快公示所有财务信息和细目,但发票、小票等内容不能随意查阅,复印件已送至街道办纪委备案,业委会的原始票据,需要特定证明才可以查阅。
这些共识,业委会一项都未做,一副你们业主拿我们没办法的样子,连街道办、社区的意见、建议都不听,欺上瞒下,居然还把合同完成了备案。简直是太奇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