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同时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去年以来,新冠疫情席卷全球,对包括广安在内的经济发展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国家支持大力发展地摊经济、临时占道经营等支持就业、支持经济发展,作为一个普通群众,我是完全理解并且支持的。摆地摊、临时占道经营挣钱无可厚非,但是一些烧烤店本来是有门市经营的,但他们晚上10:00以后甚至凌晨3点仍然将桌椅摆在人行道上,人为制造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如广安区东南片区宏志大道环宇世纪城门口连着开环宇超市王烧烤、9527大排档、YY烧烤等四五家烧烤,其实他们店里大多时候根本没有满客,然而店主每天下午就早早把桌椅搬到人行道上,基本每天晚上到凌晨两三点,还有不少人在人行道摆放的桌子上喝酒吃烧烤,半夜酒瓶碰撞之声音、划拳喧哗之声、大吼大叫之声不绝于耳。这种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到其周边小区,如环宇世纪城、承平盛世小区临街住户正常休息的权利。这些小区里面有年老睡眠不好的,有年少需要上学的,有第二天需要早起上班的,很多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大家多次打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也多次打过110报警,他们有的说是城管管理,有的说是警察管理,但都不起任何作用,这几家烧烤店仍然我行我素,一点也不考虑周边群众的影响。
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期盼有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烧烤店合法经营挣钱是他们的权利,周边群众想要正常安静的休息也是我们的合法权利,也是我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请问这种人为的噪音污染和国家文明城市的内涵是否一致?这种现象到底该不该管?能不能管?应该由哪个部门来管?
去年9月11日,我就此问题在麻辣社区广安论坛进行了反映,广安城管于10月19日对此予以了回复,对烧烤店主进行了约谈。我很感谢城管执法部门的辛勤付出和回复,但是城管的约谈对这些烧烤店主根本不起任用,有执法人员在稍微收敛一点,执法人员一走依然我行我素。我就很好奇同样是占道经营、噪音扰民,南苑楼下的老六烧烤等夜市目前就得到了有效管理,以前在楼下摆摊经营、噪音扰民的现象基本不复存在;而环宇世纪城门口的这些烧烤店的这种扰民噪音长期未得到根本改观,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环宇世纪城与承平盛世一期小区均为20层以上高层电梯房,2个小区之间的宏志大道虽然为双向6车道,但是这种两边高楼间的公路就相当于一条狭谷,楼下即使只有一桌喝酒划拳者发了的声音也显得特别大、甚至还有回响。
这种噪音对周边居民的负面影响这里不再赘述。环宇世纪城楼下烧烤噪音扰民现象也只是整个广安城区噪音扰民的一小块区域,城区还有更多的地方同样存在此种现象。由于解决这个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相互推诿,或者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建议:市人民政府组织公安、城管、环保等相关部门就规范夜市经济作统一规划,比如夜市经济的街道选择、占道经营的区域确定、占道的时间范围、噪音的预防控制以及噪音扰民应负的责任等等,都应该深入调研,研究出台具体办法,确保经济发展和人民正常生活“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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