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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谁来保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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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7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五部门联合出台意见,依法严惩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意见》规定,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后果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是的,近年来伤医、闹医乃至杀医的事件屡有发生,为了保护医生正常行医,维护医疗环境,出台一个《意见》乃至一部法律都是必要的。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伤医、闹医、杀医都源于医患纠纷,说明白一点就是医生和患者两者之间发生了矛盾,既然是两个方面的事情,只单方面保护医生是不够的,谁来保护患者呢?而且,相对于医生而言,患者更是弱势一方,更需要保护。





我曾陪着身患绝症的妻子走过了五年的历程,住过多家三甲医院,见过院长、专家、主任各类医生,最后的感觉是:医生再没有过去我们心目中的“治病救人”崇高形象,护士也不再是穿着白衣的天使。



妻子的病在三甲医院S医院经穿刺确诊为肺癌后,60多岁的呼吸科L主任神神秘秘地叫我到她的办公室,递给我一张药品说明之类的东西,说:“一般的人我不会告诉他们,看你们有知识,也能出起这个钱,我才来向你推荐:这种药叫日达仙,对治疗肺癌有特效。现在就要预订,两天后才能到货,接到后马上就注射。”她给了我们一个电话和账号,临了又特意加上一句:“这位先生姓杨,打电话时就说是徐州S医院呼吸科的L主任向我推荐的。”我们正心急如焚,得到这么一个良方,望着面前这位慈祥的白发老太,我们爽爽快快地按照她的指示把7000元汇到她指定的账户上去,当然我也没忘说L主任叮嘱的那句话:“这是徐州S医院呼吸科的L主任向我推荐的。”
两天后药到时,我们已经转到胸外科准备动手术,但胸外科的主治医生张辉主任(他是一位好医生,以后将另文介绍这位主任,他们胸外科的护士也都是好护士)根本就不同意注射,认为这会干扰以后的治疗,并说:“这种东西根本没有用,花这么多钱实在不值得。”无奈,我们又把情况说与L主任,L主任恨恨地骂了一句:“张辉是个坏蛋!”然后,让我们把日达仙拿到她的呼吸科,安排护士偷偷地给注射了。
但日达仙并没有阻止病情的发展。其他的话我不用讲了,你们一定明白了其中的奥妙。反正回忆起这段往事时,这位看上去很慈祥的白发L主任在我心里的形象已经彻底改变了。
妻子的肿瘤后来转移到脑部,需到KZ医院做伽马刀手术。术前我们请了主治医生Z主任和负责伽马刀的J副院长吃饭。虽然那天是工作日他们也未推辞。三杯酒下肚,这位J副院长大包大揽放出豪言壮语:“一次伽马刀做不好,我们还可以做第二次、第三次,再做不好我们还有高压氧!”听了这话,我们家属觉得病人有救了,心里感到踏实了。
听说我们的一位亲戚在省城工作,这位J副院长趁出差开会之际带着临床医生找到我的亲戚。亲戚请他们吃喝、替他们的住宿买单之后,送了他们每人一套大礼,J院长又要求用亲戚的公务车送他们到400公里外的会议地点!
亲戚后来说,J副院长他们来这一趟花去了一万多元。但不幸的是,做过第二次伽马刀手术后不久妻子病情就呈不可逆转之势。我找到这位院领导要求做高压氧,J院长一改酒桌上的承诺,表情严肃地说:“高压氧可以做,但它有一个副作用:把癌细胞激活了,造成大面积扩散。那样,就没有办法了。”
这样我们当然就不敢做了。
事后,一位知己的主任医生告诉我们说:高压氧治疗脑转移纯粹是荒唐的、不靠谱的骗人话。
病急乱投医。事到如今,经别人介绍,我们找到了S医院的脑外科专家X。X推荐我们去潍坊做诺力刀手术,并告诉我说:全部费用要30万元左右,一律自费。我想打听个究竟:“这种诺力刀是一种什么样的治疗手段?能够杀死活动的癌细胞吗?是动脑外科手术还是……”没等我把话说完,X主任扔给我一张名片:“不要再问了!考虑好,想做的话就给我打电话,我来帮你联系。”
我终究没有去,因为我从他的话里听出另外的话来——他原来只是个中介,30万花出去,不定他拿到10万8万的,至于病治好治不好,那就不是他的事了。
我仍然不甘心,仍然想找一根能救妻子的命的稻草。听说另外一家三甲医院E医院有一位全省有名的脑外科专家,我便慕名而去,挂了他的专家号,轮到我时,我刚要介绍病人情况,他不愿意听,示意要磁共振片子,他看过后只说了一句:“没有治疗价值了。”随后叫进来下一个病人,不容我再说一句话,连病历本也没有打开,当然更没有在上面写一个字。
癌细胞以不可抗拒之势终于夺去了妻子的生命。在全世界对癌症都还回春乏力的情况下,我不抱怨医生的无能;但是,上述的医生们,无论男的还是女的,老的还是少的,专家还是主任,你看看他们的嘴脸,哪个有一点治病救人的美德?我幸好是一介书生,幸好还始终保持着理性,不然,我也也许会拿起刀子……
再说几个其他人的例子。
我的一位邻居罹患心脏病住进市里最有名的三甲医院E医院,医生要为她做搭桥手术,病人早早地被全身麻醉后推入手术室,但到了手术时间却发现原来准备的支架不适用,待到重新订购的支架从上海运到时,病人已经死在手术台上!
患者家属没有听从我接受调解的建议坚持要打官司,但不幸的是,经过市里的专家鉴定后,最后他们认定这不属于医疗事故,导致我这位邻居败诉!不仅一分钱赔偿没拿到,反倒贴了诉讼费,精神受到严重伤害,不久便得了海默症,失去生活能力,几次从家里走失。
我的一家亲戚不幸患了肿瘤,已大范围扩散,也已经化疗了几个疗程,到了该进行下一疗程时,他们找到了主治医生。这位医生正在诊室里叼着烟喷云吐雾,家属提出住院要求后,这位医生执意要求他们门诊化疗。家属说,这样太不方便,也享受不到住院病人才可享受的统筹补助。这位医生吐了一口烟,笑着讥讽说:“没钱是吧?要么我给你们添两个?”家属对别人流着泪说:“都怪我过年时没有给医生送个红包……”
我的一位朋友罹患多种慢性病,多年来辗转于各家医院,看够了医生的白眼,听烦了他们的挖苦讥讽,最近发誓不再去医院了,说:“我宁可死在家里,也不愿意让他们践踏我的尊严!”
另一个例子大家都知道:陕西富平县一位姓董的妇女分娩后的婴儿竟然被该县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张淑侠抱出去卖了!




中国外科学奠基人裘法祖老医生说过:“德不近佛者不可为医,才不近仙者不可为医。”如果依照裘法祖老先生的标准,全国的医生近佛、近仙者有几人?有几人可以“为医”?有些医生不仅“不近佛”、“不近仙”,简直堕落成近乎落井下石的强盗了!
从医疗产业化那一天起,医院、医生就把眼睛盯住了最应该受救助的弱势群体——病人,把手伸进了他们的口袋。于是乎,以药养医、天价医院出现了;于是乎,一家家三甲医院纷纷置地扩建,一栋栋新楼拔地而起,俨然成了当地的支柱性产业;于是乎,医生们也纷纷成了“先富起来的”那一类,买名车、置豪宅者大有人在。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患者一方有病看不起者有之,为看病倾家荡产者有之,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死者有之……也是自从那一天起,医生的道德沦落了,还是从那天起,医患关系紧张了,伤医、闹医、杀医的事件也随之发生了。



恕我直言,如果不从根本上进行医疗改革,伤医、闹医、杀医的事件还会发生,不要说五部门、十部门的《意见》,就是把武警、特警派到医院去(有的地方已经这样做了)也保护不了医生的安全。
事实证明如此。远的不说,2017年10月,在十天时间内,连续发生七起医闹事件,导致三名医生被杀,十名医护人员受伤。2019年12月24日早上6时许,民航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杨文在正常诊疗中,遭到一位患者家属的恶性伤害,导致颈部严重损伤,虽经多方抢救杨文医师仍不治身亡。
比暴行更让人心寒的是,网民的各种冷血评论。在无数为暴徒叫好的评论背后,是大半个社会的敌对心态。
那么怎样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呢?国家的几部委是否也应该同时出台文件甚至法律保护患者的权益?保护他们能正常就医,保护他们不被讹钱,保护他们的尊严,不看白眼,不听训斥,保护他们有病能“看得起”。当然,这样国家就得拿出点钱来了。
只有医者遵其道,患者有其医,才会建立正常的医患关系,才会营造出和谐的医疗环境。
但是,又回到开头的话题:谁来保护患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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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7 23: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1-3-28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值得专家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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