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5月在巴中市经开区购买华兴.逸景新城B区住房一套,3月29日我去接房,按规定在开发商处缴纳了维修基金、契税等应缴费用,在信华物业办理接房时物业告知必须缴纳装修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才能接房。我这套房子现在不打算装修,想等到以后确实要住了才装修,物业却说必须缴纳装修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才能接房,否则就不能接房。请问巴中市住建局,我购买的房子是不是我的房子??物业有权力不给我房子吗???第二:按照“巴中市发改委《关于授权巴州区物价局制定巴中城区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巴发改〔2014〕456号)”,装修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仅需在“住宅装修期间”缴纳,我现在仅仅是接房,也明确告知物业现在不会装修,凭啥还让我必须缴纳这两笔费用??第三:按照“巴中市物价局 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巴中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巴价费〔2008〕80号)”“巴中市巴州区物价局 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巴中城区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信华物业收费为1.6元/平方米,应该是一级物业,按照一级物业“(一)基本要求”第三条: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的要求,请巴中市住建局履职尽责,查证相关人员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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