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农民不需要打人的村干部
本人邓勇,男,身份证号码:512928197210300415,家住武胜县飞龙镇五加岩村,联系电话:13529711388。因本人与兄弟长期居住云南,家中已废弃多年无人居住,今借此清明节,回家祭祖,顺便处理一些事情。
2021年4月3日,在祭祖完成后,因2020年邻居邓某在未征得我同意情况下,私自侵占我自留地建房,故找其理论,发现其不在家,在电话沟通过程中,邓某坚称自留地属于其本人,在电话沟通过程中,邓某多次说“我之前不怕你,现在更不会怕你,明天就坐飞机回来帮你磕平!”,并多次恐吓威胁。
12点30分左右,我与兄弟便去找本村村副主任廖光坤询问相关情况,希望协商解决。廖一边说邓某建房未侵占我自留地,之后又说这是我与邓某的私事,无关他的事情。加之在2020年自留地核实过程中,村上未通知我,事后其他邻居通知才知道此事,因疫情,未能回来处理此事。之后,因村干部不作为、推诿做派,遂与其发生口角,哪知,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一名村干部,居然因群众发生口角,率先用拳头打人,并用砖头将我兄弟邓红斌头部打伤在地(砖头被拍成了两截)。
问题一: 试问,这是否是一名中共党员、一名村干部的为人处世之道,仅仅因为和办事群众发生口角,就将拳头伸向了办事群众?
问题二:回来听说村上3月换届选举结束,我好奇我为啥自始至终,未接到村上电话或者短信喊我参与投票,我也从未委托他们代我投票,我是否被剥夺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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