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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ng1202

[群众呼声] 广安市金安御景小区违规搭建及车位乱收费[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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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8 11: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礼拜四了,明天礼拜五了,周末那领导些又去休息了,我们在这里很痛苦

发表于 2021-4-8 11: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相关政府部门重视,安居才能乐业,影响居民生活严重的话对大家都不好,感谢

发表于 2021-4-8 12: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区区一个小区停车费一个月300,这不是抢吗

发表于 2021-4-8 12: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21-4-8 12: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不会有保护伞,希望没有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

发表于 2021-4-8 15: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4-8 16: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是这小区太多的安全隐患,望相当部门领导排查,确保民众安全

发表于 2021-4-8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住房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的政府指导价,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后期物业服务费、住宅区临时停放车辆的停车费收取标准由业主确定。车位的月租费用由车位权属人与车位租用人双方合同约定,车位权属人不要收得太高才对。
发表于 2021-4-8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住房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的政府指导价,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后期物业服务费、住宅区临时停放车辆的停车费收取标准由业主确定。车位的月租费用由车位权属人与车位租用人双方合同约定,车位权属人不要收得太高才对。

发表于 2021-4-9 08: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祖喀烈 发表于 2021-4-8 12:14
区区一个小区停车费一个月300,这不是抢吗

这个小区的车位全部卖给一个私人业主了,他再拿来高价转卖,高价出租,现在这个小区停车任人宰割,

发表于 2021-4-9 11: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气愤

发表于 2021-4-9 19: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火锅店肆无忌惮朝小区排烟,物业还帮他们说话。对外随便停车,业主却被各种限制,做得太过分。

发表于 2021-4-9 20: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4-10 00: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4-12 17: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局核实,现将相关问题回复情况如下:
      (一)关于小区管理的问题,经了解,金安御景小区总共三个出入口,分别有凌云东路小区业主进出通道口、宏志大道车辆出入口、河堰路车辆出入口。我局已督促物业企业加强人员出入管理,由于行人是通过停车库入库通道进入小区,我局建议物业企业将车库道闸更换成封闭道闸,尽量减少行人通过,也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二)关于车位收费的问题,经了解,已购买车位的业主,物业企业收取每月40元车位服务费,物业企业也在相关部门进行了备案,符合前期物业收费标准。该小区地下车位未设置人防车位,系异地修建。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开发企业收取260元/月的车位租赁费,物业企业收取40元车位服务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广安市城市规划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开发企业对外转让、租赁和临停收费属于市场行为,我局无权干涉。
     (三)关于车位产权的相关问题,经了解,金安御景项目由广安市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竣工并交房,正在办理房屋及地下车位不动产权办理。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广安市城市规划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经查,该项目地下车位均为非人防车位。同时,开发企业在签订的协议中,明确为业主办理车位不动产权证。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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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4-12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1-4-12 17:07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局核实,现将相关问题回复情况如下:
      (一)关于小区管理的问题 ...

开发商想收多少就多少吗?有什么依据,光给开发商说话,唉现在是什么社会呀?五线城市和一线有的一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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