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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医保要改革了,单位缴费部分或不计入个人账户,钱变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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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正式向社会公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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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拟规定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从50%起步。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将有变,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小伙伴们可能慌了,那我个人账户的钱是不是就变少了呀,对我以后使用医保影响大不大呢?福利啥的会降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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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共济保障机制
覆盖范围: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支付范围: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新增待遇);

支付比例:50%起步,并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支付政策:针对门诊服务特点科学测算,与住院支付政策相衔接。

简单点来说就是看门诊也能报销了,下一步将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并随着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健全,探索有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同时,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

二、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在职职工计入办法是: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计入水平:个人缴费基数2%以内。

退休人员:计入办法原则上有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

计入水平:基本养老金2%左右测算。

改革后,参保人个人账户现有的钱不变,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结构更加优化,保障能力更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提高;当期新计入个人账户的钱减少,用来加强门诊保障;同时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拓宽。

三、拓宽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改革后,享受人群将从参保人本人扩大到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扩大支付范围:从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扩大到,支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另外,还将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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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伙伴关心的个人账户是不是废了的问题?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樊卫东介绍,改革后,不仅医保待遇不会减,同时也不增加个人缴费。“我们提高门诊保障水平,是通过优化个人账户的结构,增强做大统筹基金,同步扩大基金的保障范围,把门诊小病纳入到保障范围。让老百姓对身边的医疗服务放心、满意。”樊卫东说。

对于改革前医保个人账户的积累资金,樊卫东解释,改革前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仍归个人所有。在使用上,原来执行什么政策,还执行什么政策。“原来的那部分不作改变;改革也绝不是个人账户存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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