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绵阳三江医院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于2021年3月24日在绵阳公共交易网发布公告,进行公开招标,经我司认真熟读招标文件,发现该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门槛足以震惊全国省、市、区,欺行霸市,强揽工程,为特定投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量身定制招标文件,加高条件。绵阳三江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明示、暗示让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和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组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现我司对此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举报,事实和依据如下:
一、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设计单位业绩:(2)近3 年(2018 年1 月1 日起)以来每获得过1个公共建筑项目规模在19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得1 分,本小项满分2 分。
质疑:该条款属于设置特定业绩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理由如下:
1、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虽然包括绿色建筑设计,但同样包括了海绵城市、智能化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幕墙、园林设计、装配式设计等多个子项。为何对其他专项设计不作业绩要求,单独对绿色建筑设计业绩进行单独打分?是否是因为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在绿色建筑业绩上有优势,而为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量身定做的特定条款??
2、各种专项设计,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均有相关规范作为设计依据,绿建设计和其他专项设计都属于常规设计,为何在单独设置绿建设计业绩?
3、业内人士都知道(大数据可查),四川省内招标文件凡是写了绿建设计业绩的项目,90%以上的项目都是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标。该条款是中建西南院在跟业主某些领导勾结之后,常用的控标手段。
4、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对类似业绩规模的要求,一些地方要求13万平方米,一些地方要求19万平方米。这种蹊跷的做法,是否是根据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的业绩情况,在量身订做?
5、如业主认为绿建业绩很重要,那为何只对设计业绩作要求,不对施工业绩作要求??
6、如业主认为专项设计业绩很重要,是否应该对所有专项设计业绩都作要求?而不是单独对绿建作要求???是否是为了中建西南院量身定做?
7、为何对绿色建筑业绩只要求二星级或三星级?为什么不能是一星级?为什么不能是一二三星级??是否是为了中建西南院量身定做?
8、绿色建筑设计,跟项目总建筑面积规模并无关联。为何招标文件要求19万平方米?而不是13万平方米?是否是为了中建西南院量身定做?
二、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设计负责人业绩:近3 年(2018 年1 月1 日起)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每具有1个合同面积13 万平方米以上的EPC医疗类建筑设计业绩得0.5分,最多得3分。若上述业绩中包含合同面积在19万平方米以上且含医疗工艺/医技流程的,每有1个加0.5 分,最多加1分。若上述业绩中包含合同面积在19 万平方米以上且含装配式设计业绩的,每有1个加0.5分,最多加1分。本小项满分5分。
质疑:该条款属于设置特定业绩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理由如下:1、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具有6个业绩且必须是EPC项目才能得满分。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以上的医院属于大型且设计施工难度都较大的工程项目,如为EPC项目,工期至少在2年以上,例如本项目,工期要求为1080天,解决3年的工期!项目负责人难道有三头六臂,不眠不休,在3年时间里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6个业绩,且是EPC项目?如此奇怪的设置,并不是业主真的对项目负责人业绩有要求,而是中建西南院的惯用手法,用同一个人作为设计负责人中标绝大多数医院项目,然后设计过程中并不是中标的设计负责人在实施,而是挂羊头卖狗肉,实际的设计负责人另有其人。
作为对项目高度负责的设计负责人,尤其是EPC项目,是需要全过程参与到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中。3年时间,能够做好一到两个项目,就已经非常不错了。本项目招标文件该条款,是典型的违背常理,利用特别不合理的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希望招标人更正!
2、该条款第二部分,要求上述业绩规模在19万平方米的再加分。且第二部分只要求了2个业绩在19万平方米。本招标文件对业绩规模要求极其混乱,极其明显的是为了中建西南院的特定业绩而量身定做。
3、本招标文件对公司业绩要求绿建业绩,并没有要求其他专项业绩(如装配式业绩)。到了项目负责人业绩这里,反而又要求装配式业绩,对绿建业绩不作要求了。如此不合常理,是否是为了中建西南院量身定做?
综上所述,虽然本项目4月20日开标,但现在就可以知道,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为中建三局和中建西南院的联合体。招标人如此胆大妄为,无视党纪国法,内定中标单位。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纠正这种恶意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请纪检监察部门严查招标人中某些党员领导干部目无法纪,内定投标人的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