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不足之处改进措施每年相同, 岂能如此敷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 月31 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应该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现通过营山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到渌井镇2018年-2020年连接三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渌井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与渌井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关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两年报告中只修改了年份,其它内容100%相同,渌井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关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其中第一条关于思想认识不足的问题,与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完全相同。 2、渌井镇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关于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改进措施,主要包括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时效性、提高便民性。三年的工作报告中对改进的措施100%相同。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情况,渌井镇人民政府在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竟会如此敷衍应付,每年的报告照抄照搬,就把报告修改了一个时间,未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未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年年存在相同的问题,年年的改进措施相同,问题年年有,措施不到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工作报告是一项很严肃的事情,应该将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进行充分体现,对工作在问题和整改措施连续三年都相同,折射出渌井镇政府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存在懒惰思想,同时说明,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干部不思进取,不能对相应工作进行深刻总结分析,同时也说明,分管领导对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审核不严。 希望主管部门针对该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提高相关工作人员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附截图说明:
连续三年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100%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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