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8日,本人通过成都华筑地产租房,租房于人民南路三段26号院,缴纳租房定金1000元。当时没有签订定金合同,工作人员也没有向我们解释合同内容,我提出返还定金当晚才看到合同。因为房子修缮没有达到我的逾期,提出的要求得不到解决等问题,我向成都华筑地产提出返还1000元定金。但成都华筑地产以合同要求为由拒绝返还,所以我举报成都华筑地产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1000元的定金,希望严肃处理此问题。
以前带我和与我同行的朋友看房子的有两位工作人员,因为这个房子家具并不齐全,有些房间床等基本设施都没有,所以2021年4月3日,第一位工作人员带我们看房的时候,当时给我们承诺的是:这个房子的后续修缮和家具问题,都按照我们的要求来,现有的家具我们不满意就换掉,房子有不满意的地方就由他们处理。当时我们看房时有了口头协议,约定的租金是2400元,还需要缴纳房租管理费每年1200元,微信上也进行了确认。
4月8日,第一位工作人员又叫我们看房子,给我们发消息说:如果我们今天能够定下来就早点定,不然等房子修缮完成,就可能会租给别人。4月8日晚,我们到达约定好的地点,看到房子和第一次看到的相差不大,就多了一张床,墙壁粉刷了一面,其他并没有变化,家具也没有安装完毕,此外,这次还有另一位工作人员,是所谓的这间房子的房屋管理者。这位房租管理者坐地起价,房租提价到2500,对于我们提出的要求,也由“你们不满意就换掉”,变为“这个还能用,如果实在不能用再换”。我们缴纳了定金,当即就向他索要了定金合同或者收据,他说没有带,只有将转账截图自己保存下来,下次再补签,我们就没有签订合同。
但是这个房子的房屋管理者也没有明确表明:我们不租就不退定金,也没有将定金合同内容给我们确认,我提出返还定金当晚才看到定金合同。
缴纳定金后,工作人员向我们表示:我们的要求会尽力满足我们,当房子修缮好,家具安置完,并将房子打扫完成后给我们回信并且签订租房合约和缴纳房租。
4月13日,他们回复说:可以看,只是家具还没有安置好,建议我们可以先签订合同。考虑到与我们的预期不符的情况,一直想让我们先签约租房合同等,
本人于2021年4月13日晚向成都华筑地产提出了不再租房,希望退还定金的要求。因为我们也不知道还有什么途径可以帮助自己维权,各种查找之后,才知道网上对于成都华筑地产的投诉已经不是个例了,也有很多人与我有类似的经历,希望严肃处理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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