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鑫润金鸿饲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我单位(绵阳市鑫润金鸿饲料有限公司)委托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磷酸氢钙、磷石膏水泥缓释剂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秀水镇五星村6组 建设单位:绵阳市鑫润金鸿饲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5万吨/年饲料级磷酸氢钙项目、30万t/a磷石膏水泥缓释剂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绵阳市鑫润金鸿饲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秀水镇五星村6组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990168608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滨江路桥北广场竹园天玺中心写字楼15层(总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大鼎世纪广场(四川分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916-2729363(总公司)/ 028-85217306(四川分公司) 邮编:723000(总公司) 610000(四川分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附件1) 2.通过打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现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敬请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各方人士来电询问,公示期限为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绵阳市鑫润金鸿饲料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