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反映的问题,我镇收悉后,领导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于下:
经查,一、2018年国家扶贫项目下来后,我村所有危房也受到了党的政策关怀,6月底该项目工程队进入我村,全面铺开实施改造工程。刘中科的表弟黄建波承包危房改建该工程。此前,在渠县后溪街22号“忘不了鱼庄”黄建波请村长刘中科等人吃饭。事后刘中科就放任黄建波施工队随心所欲,敷衍一下就领取国家项目补助10000多元。
经查,东安乡广坪村的危旧房改造都是按照农户意愿实施。一部分有自建能力的群众自行建房,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将资金打卡直发给农户本人;对于无自建能力的群众,由村上牵头,在征求危旧房改造的农户意见后,推荐有能力的工匠或队伍与农户商量并签订协议代为实施,竣工后经验收合格由农户委托乡财政所转款给代建方,不存在刘中科放任黄建波施工队随心所欲,敷衍工程。
二、低保老人杨淑远(女,78岁)家中房屋也在改造之列,而她的房屋倾斜严重,村长刘中科却不安排人排危进行改造。杨淑远多次找刘中科,而他置之不理。同年7月份,杨淑远去找组长罗长明一同去渠县信访办及渠县县政府。杨淑远出示了丈夫抗美援朝的伤残军人证件,渠县县政府责成乡村负责人立即对其房屋进行改建。然而,村长刘中科有令不行,对抗上级指令,山高皇帝远口头答应,抗命不遵,没有对杨淑远的危房进行排危,也没有设立警示标志,直到9月21日.上午9点左右,杨淑远家的危房突然轰然倒塌,当场压死本村村民罗绪贵、压伤本村村民王习建腿一只,导致三个家庭家破人亡。
经查,2018年9月20日施工代表饶建到杨淑远家落实危旧房改造工作,通过协商,杨淑远愿意将原住房推倒重建,原房用挖机拆除,并嘱咐杨淑远不要再去原房内生活。杨淑远于2018年9月21日上午找邻居蒋安文、罗绪贵、王世乾等3人帮忙搬家里的杂物等。吃过午饭后,下午搬床、衣物和日常用品,大约14点左右在搬家具的过程中,房屋突然发生垮塌,导致罗绪贵被杂物掩埋,王世乾右脚受伤,蒋安文未受伤,罗绪贵经抢救无效死亡。2018年12月17日经渠县人民法院临巴法庭审理,一审判决杨淑远赔偿死者罗绪贵亲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费用205928元,判决后,杨淑远、罗召雄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我们认为,反映刘中科玩忽职守的问题不实。
三、刘中科破坏防疫防控政策。2021年1月6日下午6点左右,合并村后已任副书记的刘中科邀请村干部,接受撤除旧房还耕的包工头熊良的宴请,地点在东安镇流溪场和平街68号“兄弟火锅店。”当时刘中科以副书记的名义敬熊良高度白酒数杯,导致熊良当晚在其租房内醉死,于次日早上发现。
经调查,县纪委已介入,正在调查之中。
四、刘中科贪污本村集体青苗费。老广坪原砖厂承包合同,甲方是广坪村老5组,乙方是承包人何平,共计8.6亩土地,甲方以每年每亩1300余元出租给乙方,合同内两年是算清楚了的。合同期满后,乙方继续使用该土地(砖厂)4年,刘中科没有经过甲方同意,私自去跟乙方算账,乙方却以200元的流转价给甲方。原有合同载明,合同期满还耕后还要以每亩1300余元赔偿两年。现在,合同外乙方使用原承包的土地4年,加赔偿的2年,总共加起来是6年的时间,8.6亩土地只按1100元计算的话,乙方现应付甲方56760元。请问,其余的差价去了哪里?
经调查,何平于2009年3月11日至2017年3月11日与原广坪村四组签订租用土地协议书,用于办页岩砖厂,对占用的土地大小春以小麦600公斤/亩,按市场价为准进行补偿。2021年2月23日何平与原广坪村四组再次签订协议,何平按原协议一次性支付清原广坪村四组租用土地租金款,原协议期满后至今,何平按当地土地流转费一次性给予原广坪村四组租用土地每亩200元土地流转金。上面说法不属实。
五、中共党员,支部副书记刘中科充当保护伞。其亲戚曾富承包刘关坪鱼塘,合同期满后8年之久强行霸占该鱼塘,不准外人承包,集体没有收到一分钱。六中科将集体的鱼塘承包所得的收入用于自己参与选举拉关系。
经调查,2014年大村生产,为了满足群众的农业生产用水放水,事后曾富承包的鱼塘里的鱼翻塘,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多次调解没有解决好,鱼塘也无法承包出去,但给刘中科没有关系。
六、2020年7月份,刘中科将老广坪村的扶贫路项目纳入石板村杨七儿处卖钱所得1200元,进入刘中科的腰包。杨七儿亲口说:“我一千元都拿了,我还不在乎那200元?"(有录音和人证)。
经调查,通过2021年4月21日下午与石板村杨七儿电话联系,他家修的公路是给老板联系的,没有给刘中科现金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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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东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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