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朋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工作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网友反映,岳池城里路边车位收停车费的是否合法?没有证件也没有发票,不知道是否合法。
二、调查处理情况
由于网友没有表明具体路段,无法核实具体收费人员。
关于岳池城里路边车位收停车费的是否合法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价字费〔2007〕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服务实际,岳池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县城区机动车临时停车位移交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岳府纪〔2017〕52号)。岳池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岳发改〔2017〕974号文件执行收取临时占道停车费,属于资源占用费,将停车位交予您临时使用,且临时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时段为8:00至21:30,收费标准为3.00元/4小时.车位,滚动计费(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以后每小时1.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临时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关于没有证件也没有发票,不知道是否合法的问题,岳池县城区还有其它小区和其它单位的停车场及停车位,由于网友的地点阐述不明确,无法确定是县交投集团管辖的停车位,县交投集团管理的收费人员都配备了工作证及正规发票并盖章,可在缴费时自行索要。下一步县交投集团将加强对收费员的管理,强调收费制度,做到文明收费。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池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