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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抵押合同未登记是否可以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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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9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自己将值钱的动产或者不动产抵押出去的时候都会签订相关的抵押合同,但是按照我国的法律抵押合同也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未登记的抵押合同没有法律效力,那么抵押合同未登记是否可以优先受偿?找法网小编将搜集相关资料为此作出回答。苏州律师
一、抵押合同未登记是否可以优先受偿
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权不能成立,所以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一十四条 【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所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合同必须要登记才生效,而且已经登记的抵押合同享受优先受偿权,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法律效力是不如已经登记的,也不能享受优先受偿权不利于自己,若还有问题需要了解,请联系找法网律师咨询。重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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