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人:袁娟,身份证号:513031197302041166,家庭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恒泉社区居民委员会育才路393号碧桂园4幢1单元2401房,手机号:18665177241。
被举报人:晋良峰,邻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原副大队长。
被举报人:袁翥,邻水农商银行城北支行原行长,现农商银行员工。公民身份号码:513****5X。
被举报人:罗同安(涉嫌袁翥虚假资料贷款同案犯)
举报请求:
1、请求对邻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原副大队长晋良峰作为保护伞包庇、纵容罪犯袁翥、罗同安的违法违纪事实加以深查,依法进行立案侦查(袁翥的高利转贷的线索是由四川省银监总局提交转给邻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的晋良峰队长涉嫌收取犯罪嫌疑人袁翥三十多万元好处费,最终以袁翥高利转贷获利不到十万元而结案,并放弃对犯罪嫌疑人袁翥其他犯罪事实的侦查,从而了结此案。)。
2、请求对袁翥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罗同安涉嫌诈骗国家钱财罪以及袁翥高利转贷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破坏金融秩序罪、违法帮助公务员购买商业银行股份并非法转让股权等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实施抓捕。
事实依据如下:
一、关于袁翥涉嫌高利转贷罪的事实与依据。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只要不是自有资金放贷,而是套取金融信贷资金或者向本单位系统员工集资的行为都属高利转贷。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2019年6月份查证,初步发现袁翥违规审批发放个别亲属贷款用于民间借贷的线索,也查证袁翥配偶杨碧慧(系邻水县住建局公职人员)在邻水农商银行营业部办理了循环额度贷款和装修贷款,约定用途用于经营百贷,经邻水纪委查明,她并没有经营百货,而是用于其它用途,经邻水县农商银行和四川省银保监分局查明上述贷款资金回流到了袁翥帐户,被袁翥用于发放高利贷。根据我国刑法第175条之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应予以立案侦查并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1、2015年3月19日,袁翥向邻水县人民银行甘勇行长非法集资40万元,并转贷给袁娟。请查明甘勇转给袁翥的款项来源,以及他们合伙发放高利贷的润如何分配的。袁翥说过:他得一分,甘勇得两分。后来甘勇家里需要钱,袁翥就用亲人和自己的房子抵押贷款返还给甘勇。这两个事实,已经体现了袁翥和甘勇利用手中职权,套用国家银行资金,发放民间借贷,涉及高利转贷的犯罪事实,邻水县公安局却撤销此案,导致袁翥认为自己的行为合理合法,并有保护伞的保护,于2020年5月14日和邻水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华雄法官相互勾结,再次跑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与袁娟的高利转贷一案进行立案,并狮子大开口,要求执行标的为601780元(此案的起诉金额为30万元,袁娟对袁翥的银行转帐记录为405800元,通过法院转帐为83000元,现在还要求执行标的为601780元(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了解案件真相后已经结案了)。又如2021年3月4日到邻水县人民法院立案申请恢复执行,这是袁娟从查房产信息上面获知的,邻水县人民法院没有给袁娟任何通知,这是何等的人吃人、剥削人的行为,袁翥多年来发放高利贷,仰仗自己有保护伞,才会如此猖狂和血腥)。一边是邻水县公安局说:袁翥高利转贷获利不够10万元,一边袁翥又去东莞第三人民法院立案,请求获利601780元,犯罪嫌疑人袁翥得到邻水县人民法院和邻水县公安局的双重保护,非常嚣张,一直逍遥法外。我作为当事人、举报人,想要了解此案的真实情况和提取袁翥高利转贷的款项来源和本案的相关资料,是何等的艰难!我没钱请律师,自己去提取,邻水县公安又不允许,我在邻水县请律师去帮我提取,没有一个人愿意去,都说:惹不起邻水县公安局和邻水农商银行,因为他们所与邻水农商银行之间有业务往来。好不容易在重庆请到一个律师,让他与晋良峰队长联系,关于提取本案资料,了解事实真相。晋良峰队长就告诉他:你很难找到领导签字,他们大部分时间在外扶贫,来了也是白来。这个律师就告诉我,事实真相是他们给你设置了一个门槛,让你有理说不清,找不到地方申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采取拖延的方式,让你疲惫不堪。加之母亲于2020年年后又查出肺癌晚期,一直陪着她住院治疗,使我更加的绝望和痛苦,但我不想像贵州坠湖司机张某刚那么绝望、极端,最后变成了恶魔,我想请求给予我法律援助,弄清事实真相,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甘勇作为人民银行的行长,与下属银行机构干部袁翥联合发放民间借贷,相互获取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的腐败行为,以及所涉及的犯罪事实都应该严查。
2、袁翥与昌学明高利转贷的事实依据。2014年7月份,昌学明向袁翥分两次借款各伍拾万元,共计人民币壹百万元整,其间昌学明多次每月向袁翥转帐支付人民币叁万元为利息,共计几十万元后,偿还本金人民币60万元,最后剩下40万元本金,袁翥于2017年通过在邻水县人民法院起诉与昌学明达成和解协议后,昌学明一直按协议支付袁翥的本金和利息,可以查银行流水帐。后来,袁翥与昌学明串供,有录音证据为证。昌学明说袁翥要和袁娟谈高利贷的事情,他现在害怕了,不要再告他了,你一个女人带着小孩也很不容易,并说他在作证的当天,袁翥及其老婆杨碧慧找到昌学明,并在昌学明车上叫昌学明给袁娟打电话,袁娟当时知道他们要串供,当天还向邻水县公安局110报案了,应该有报案记录。我也有袁翥在昌学明到公安局经侦大队作证的当天袁翥及其老婆杨碧慧跑到昌学明车上,叫我和昌学明就不要再告他了,并配合他实施串供的录音证据。
3、袁翥还在工作期间,擅离职守,多次作为原告彭淮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到邻水县人民法院参加高利贷诉讼,袁翥与彭淮某系表兄弟关系,袁翥既不是律师,也不是当事人,作为银行行长,为什么会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参与彭淮某的民间借贷诉讼呢?很明显,袁翥长期利其表弟彭淮某的名字发放高利贷,袁翥从2007年到2019年4月期间在邻水农商银行开了8个存款帐户,其配偶杨碧慧自2008年11月至2019年4月23日在邻水农商银行开立了2个存款帐户。此外,袁翥还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开了多个帐户。
4、在一张袁翥用来在法院打官司的袁翥与袁娟的银行往来转帐的A4纸上显示袁翥在邻水小妇人商铺违规刷信用卡,时间2015年10月10日到2015年12月17日两个月之间非法刷卡四次,金额为99800元,并于当天将此款转给姜梅,请求查证姜梅每月转回多少钱给袁翥,帐号:6228452878013263275。2015年11月9日刷卡金额为人民币141000元,并于当天又转10万元给袁娟,卡号:6228452878047247179。2015年12月2日刷卡98000元。2015年12月17日刷卡31000元,并于当天把这笔款转给了杜宜珍,卡号:6214571481001356106,同时还转了一笔30800元给杜宜珍。袁翥在两个月内盗刷信用卡369800元,用于发放民间借贷。试问刷信用卡套现再高利转贷属于什么罪?袁翥及其配偶有20多张卡,其中一张卡在两个月内就盗刷369800元发放高利贷,那么他多张信用卡在这么多年内到底盗刷了多少,请求查明信用卡套现总金额以及去向,因为信用卡属于国家信贷资金,这就是袁翥高利转贷的证据,但是现在袁翥及其老婆杨碧慧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把他们用于发放高利转贷的农行、建行、工行储蓄卡以及信用卡都销户了。恳请公安机关运用经侦手段查正他们的犯罪事实,犯罪份子太狡猾了,广安市银监局的工作人员说,袁翥具有反侦察手段,他们把他叫去问话,他态度十分傲慢,想回答就回答,不想回答就沉默,只有依靠公安机关才能查清他的犯罪事实。
二、关于袁翥利用职权为罗同安虚假资料贷款涉嫌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和罗同安涉嫌构成诈骗国家钱财罪的事实与依据:
2017年7月,袁翥在邻水农商银行胜利街支行任行长时,违法向罗同安发放虚假资料贷款人民币200万元,此笔款项罗同安贷出后,实际是转给了农商银行原人事科长李广云妻弟刘达文使用。该笔贷款项目虚假,用途虚假、贷款人的收入虚假,抵押物虚假(此抵押物价值太小,根本无法获得200万元贷款)。至2019年4月,邻水农商银行公布尚欠本金和利息未归还,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此笔贷款袁翥作为主要审批人,涉嫌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而罗同安涉嫌构成诈骗国家钱财罪。在全国多例此类犯罪案例中,都做出了重判,以此震慑利用职权虚假资料贷款的犯罪份子,请求依法追诉两人的刑事责任。就算农商银行修改了贷款资料,也会留下珠丝马迹,你们应该严肃查清事实真相。
三、关于袁翥使用其岳母杜宜珍和外侄杨光卡号长期大量过渡客户资金,并收取回扣105.36万元。
经邻水县农商银行2019年4月份调查核实部份客户贷款资金经杜宜珍、杨光帐户回流袁翥帐户,涉及金额105.36万元,邻水农商银行未指出此笔款项又从袁翥帐户转给了贷款人,此笔款项成了袁翥的私人财产,是袁翥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所得,为此,袁翥涉嫌犯受贿罪,而这些客户大部份是重庆人,存在虚假资料贷款,至今也未收回本金,用亲人卡号过渡客户资金本身也是一种涉嫌欺诈犯罪。请求将袁翥提起公诉。
四、袁翥违法帮助公务员杨建国购买邻水农商银行股份,并在邻水县人民法院打官司,非法转让。
袁翥涉嫌拿杨建国(在百度查明,杨建国系邻水县坛同镇二级主任科员,是政府公务人员,有证据显示2015年8月31日,杨建国用卡号6228460478000756470向袁翥的卡号6228302871000371转帐721000元)的钱在2015年买邻水农商银行袁翥所持118.945万元股份中的105.6万元的股份,因为邻水县人民法院(2018)川1623执1003号文书载明:袁翥与杨建国已于2018年12月17日发生了股权纠纷转让,此股份已变更登记在杨建国名下。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商业银行股东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入股,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信贷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商业银行股东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持有商业银行股权,商业银行主要股东从股份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袁翥作为邻水县农商银行十大自然人股东第五位,为何可以在不满5年之内与人通过纠纷在法院转让股权,这其中是什么原因?请求查明杨建国的真实身份以及他们发生股权纠纷违法转让的真实原因。
五、邻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晋良峰作为袁翥高利转贷案的主要经办人,查案不彻底,从不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举报人找到他的电话后,仅通话一次就拉黑了举报人,居然说:袁翥的高利转贷案,只有你一人举报,没有其他人举报。袁翥与昌学明的高利转贷,昌学明并没有举报他,这个就没必要查,也查不出他们的转帐记录。这显然是包庇犯罪分子,昌学明与袁翥之间高利转贷是铁的事实,在邻水县人民法院打了官司,袁翥与昌学明的民事判决书是(2016)川1623民初2154号判决如下:一、被告昌学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袁翥借款本金400000及利息(利息起算时间及标准:自2016年3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时止);二、驳回原告袁翥的其他诉讼请求。而且昌学明说过,他每个月要定期付款给袁翥,他还被列为了失信人,晋良峰说查不到他们的转帐记录,难道他们是现金交易,或者说是昌学明把钱转给邻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再由邻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转给袁翥。昌学明说过,他与袁翥的转帐是用农业银行卡转的,最开始他向袁翥借了100万元的高利贷,每月利息是30000元人民币,定期转给袁翥了。袁翥在此笔贷款获利几十万元之后,昌学明还了袁翥的本金60万元,余下40万无力偿还的时候,袁翥叫黑社会人员威胁过他。并在邻水富登银行吵过架,在场人在银行工作人员李广云。这些线索我都提供给晋良峰,包括后来袁翥与昌学明串供,并叫昌学明让我不要再告袁翥,回来合谈的录音证据也交给了晋良峰队长,袁翥自2012年起至今长期发放高利贷,资金来源是用自己房子贷款,亲人房子贷款,他和他老婆杨碧慧个人信用循环贷款,以及向老领导邻水县人民银行行长甘勇融资,和原农业银行工作人员现富登银行工作人员李广平融资和合伙放贷。而且袁翥与昌学明的民间借贷还有执行裁定书在风险预警网上,可以看见文书号为:(2017)川1623执,具体执行号是多少,要登录后才能看见(在我东莞的家里,有昌学明寄给我的关于他与袁翥民间借贷的《判决书》、《执行裁定书》以及限制高消费令等邻水县人民法院对此案给出的法律文书的复印件,如果需要,我可以提供)。
袁翥与昌学明高利转贷的判决书,以前挂上了启信网,裁判文书网、风警预险网等网站,只要在百度上面输入袁翥与昌学明,他们高利转贷的判决书和执行裁定书就会跳出来,现在这些网上没有一点蛛丝马迹,是谁帮他们撤下来的?为什么要撤下来?实际就是保护伞为了掩盖他们的犯罪事实。
另风险预警网上面有袁翥与昌学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2017111-1623执,明确了袁翥与昌学明的高利转贷一案的真实存在。可邻水经侦大队晋良峰队长居然说找不到他们的转帐记录,向他提供了线索,当初昌学明说是用农业银行的卡转帐的,也提供了昌学明与袁翥的串供录音,可晋良峰队长就是不查,四川省银监局查出线索将此案移交给公安机关,邻水县公安局就以袁翥高利转贷获利只有9万多元不够10万结束了此案的侦查,并撤销了此案。邻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晋良峰队长有案不查,查而不彻底,纵容当事人员串供,纵容袁翥和当事人把有犯罪事实的银行卡销户,并涉嫌收取犯罪嫌疑人袁翥三十多万元好处费,然后就以查不到转帐记录等各种原因为理由而结案。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不理不采(举报人袁娟于2019年7月中旬到邻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作了5页纸的笔录,笔录里明确举报了袁翥虚假资料贷款以及利用亲人卡号过渡客户资金并收取回扣105万元和违规审批发放个别亲属贷款用于他自己高利转贷的犯罪事实,但是,邻水公安局经侦大队只对他高利转贷部分进行了侦查,而且没有查出结果,最终撤案了),他就是犯罪份子的保护伞,请求严查晋良峰。另:我又问袁翥和罗同安的虚假资料贷款和用亲人卡号过渡客户资金,收取回扣102万元的犯罪事实,为什么不查?邻水县公安局刘勇警官回答:农商银行没有将此案移交,他们内部消化了,他们公安没有权力查,那袁翥的犯罪事实又该由谁来查呢?难道放任不管,让他逍遥法外吗?
难道国家法律颁布的关于虚假资料贷款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和诈骗国家钱财罪以及高利转贷罪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摆设吗?全国多起虚假资料贷款都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银行当事人被判刑入狱,并终身禁止从事金融业,而袁翥涉及多项违法违规的犯罪事实,却仍然逍遥法外。
综上所述,作为执法机关的邻水县公安局,以及作为该案侦办人的晋良峰都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袁翥的各种犯罪事实,邻水县高利贷泛滥,很多政府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及其他们的家属参与其中,他们在各大银行都有房屋抵押贷款,所以造成了相互勾结、包庇的局面。高利转贷为邻水人民带来了非常严重的伤害,让许多人痛不欲生,你们可以去暗访、调查,然后深挖严查,查清事实真相,依法对袁翥及同案犯罗同安提起公诉,以及对保护伞邻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晋良峰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袁翥应该数罪并罚,给予重判,以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维护国家利益,让人民群众相信法律,相信国家执法机关的公正公平,从而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神圣和尊严。恳请四川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三指导组的领导们重视此案,派专人到邻水督促邻水县公安局严查此案,追究被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此致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三指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