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二级调研员张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伟简历 张伟,男,汉族,1965年6月生,四川南充人,在职大学学历。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12月至1993年9月,任南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3年9月至1994年1月,任广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4年1月至1996年8月,任广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6年8月至1997年12月,任广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997年12月至1999年4月,任广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 1999年4月至2000年2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员; 2000年2月至2002年4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审判员; 2002年4月至2002年5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员; 2002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员; 2009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1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县级审判员; 2016年10月至2018年7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县级审判员;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正县级审判员; 2019年6月至今,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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