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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民法典离婚孩子可否共同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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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0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毕竟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父亲母亲都希望孩子能陪伴在自己身边健康快乐的成长,那么民法典中是否有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青岛律师
一、民法典离婚孩子可否共同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可以约定共同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问题可以先由父母协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约定的时间
实际中,父母协议离婚时,要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给付抚养费根据双方协商,并且,双方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时,对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等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没有强制性要求,另外,双方就抚养费进行约定时,可以参考法律具体规定的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给付,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给付,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给付。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父母可以约定共同拥有孩子抚养权,虽然夫妻离婚了,但孩子和父母的之间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所以只要双方愿意,是可以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的,若读者还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到找法网进行咨询。海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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