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369|评论: 0

[法律咨询] 居间合同需要自己签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10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当前社会中,签订合同是常见的民事行为,并且如今社会中为了规范合同的履行,对于合同种类的规定也是较为清晰的。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居间合同需要自己签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朝阳律师
一、居间合同需要自己签吗
居间合同需要自己签,对于居间人的主体资格问题,合同法没有予以具体规定。只要法律没有规定需要特殊资质要求,个人可以签订居间合同,但要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居间合同有哪些特征
(1)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
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订约的媒介。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进行居间活动的结果,其目的在于通过居间活动获取报酬。居间人的活动只有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关系才有意义。
(2)居间人在合同关系中处于介绍人的地位
居间合同的客体是居间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中介服务的行为。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或当事人一方,居间人只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报告有关可以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第三人,给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在当事人之间充当“牵线搭桥”的媒介作用,并不参加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具体的订立合同的过程,他的角色只是一个中介服务人。只是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
(3)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和不要式性
居间合同的诺成性是指,只要委托人与居间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间人就负有依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居间的义务,而一旦居间人的活动取得结果,委托人就应支付报酬,合同即成立,而无需以实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4)居间合同具有有偿性
居间人以收取报酬为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当然要向居间人支付报酬,作为对居间人活动的报偿。不要报酬促进他人订立合同的行为,不是居间合同,而是一种服务性活动,行为人不承担居间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找法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居间合同需要自己签,对于居间人的主体资格问题,合同法没有予以具体规定。只要法律没有规定需要特殊资质要求,个人可以签订居间合同,但要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的规定如上。欢迎到找法网进行法律咨询。贵阳律师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