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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民法典中租赁人能否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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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0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人们到大城市工作的话会选择在外面租房子,租房的话一般会和房东签订好租房合同。以免日后因为合同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在民法典中租赁人可以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贵阳律师
一、民法典中租赁人能否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
承租人在一定的条件下享有请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例如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进入承租的房屋,拿走出租人物品的,承租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或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修理、重作、更换;
()继续履行;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也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5、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8、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9、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0、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产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1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承租人在一定的条件下享有请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如果说没有经过承租人的同意就拿走租房里面的东西,承租方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相关律师。烟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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