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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违约责任是否存在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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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0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签订合同后,当事人要遵守契约精神,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那么违约责任会不会存在时效的限制?找法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德州律师
一、违约责任是否存在时效
出现违约责任后,权利人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时向法院起诉的,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哪些条件
1、行为
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不发生违约行为。
2、过错
即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也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当事人违约可能有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因这些原因引起违约,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责任。因此,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要有过错。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
3、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4、因果关系
即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应赔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因合同违约产生纠纷后,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违约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从合同违约后开始计算。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找法网进行咨询。抚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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