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788|评论: 0

[法律咨询] 工伤保险如何申报申报流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10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动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属于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工伤申报有一定流程的,那么工伤保险怎样进行申报的?找法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贵阳律师
一、工伤保险如何申报申报流程
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在30日内,劳动者要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要在30天内,劳动者要在一年内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诊断证明等材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找法网进行咨询。烟台律师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