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留言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关于您反映的西南职教园安置房办证问题,我局及时安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与该项目经办人李先生电话联系(18282918188),得知西南职教园安置房系原北外镇政府报规报建,由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市国资经营公司)承建,现该项目一、二期已通过综合验收、规划验收、土地利用核验,目前因未工程结算,还没有申请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待完成结算、竣工验收备案并通过面积审核后,将依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再为业主申请办理分户转移登记。
二、政策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处理结果
我局已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尽快完成前期工作,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然后依申请为业主办理分户转移登记。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4日
|